峄府规备字〔2022〕2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
现将峄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7日公布的《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编号YCDR-2022-0010002)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及合法性审核报告一式两份报请备案。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