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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5-00091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日期 2025-03-28
发文机关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YCDR-2025-0010001

关于划定峄城区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根据《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划定峄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重点管理区为:“东至枣台路,西至206国道(含鹭鸣山庄、鸿鑫文景),南至福兴路—仙坛路—承水东路(含百亿天城),北至坛山东路—峄州路—西沿河路—206国道(含山水郡)的区域”,一般管理区为除重点管理区外的其他区域。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

本通告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

特此通告。

附件:1.峄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

        2.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枣庄市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的通告》

               3.养犬办证工作流程

               4.峄城区养犬登记证办理点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养犬办证工作流程

犬只免疫点

注射狂犬疫苗

获得犬只免疫证明

递交相关材料

个人养犬:1个人身份证件。2住(居)所相关材料。住所相关材料。3、免疫证明。4、犬只正、侧面照

单位养犬:1、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件。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4、饲养场所的相关材料。5、犬只免疫证明。6、犬只正、侧面照

受理、审核

审核通过的:养犬申请人填写《养犬登记表》(个人/单位),受理民辅警填写电子表格并存档

核发:养犬登记证和标识牌

完成


附件4

峄城区养犬登记证办理点

序号

镇(街)

登记地点

联系电话

1

坛山街道

坛山派出所

0632-7717110

2

吴林街道

吴林派出所

0632-7720166

3

榴园镇

榴园派出所

0632-7713260

4

阴平镇

阴平派出所

0632-7533110

5

古邵镇

古邵派出所

0632-7088110

6

峨山镇

峨山派出所

0632-7811110

7

底阁镇

底阁派出所

0632-7761110

注:养犬登记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文件文字版:

关于划定峄城区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docx

文件PDF版:

关于划定峄城区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