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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2-1586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_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日期 2022-06-01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办发〔2022〕2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峄城区燃气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峄政办发〔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峄城区燃气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峄城区燃气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峄城区燃气市场经营、管理秩序,高效查处城镇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作,规范全区燃气市场执法工作,高效处理在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燃气行为,关闭无证储存、经营燃气场所,查处无证运输液化气车辆,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违规充装超期、报废或非自有产权钢瓶,及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超量储存和管道燃气乱收费、强买强卖、违法占压等行为。通过联合执法行动,打击燃气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燃气行业打违治乱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整治范围

1、查处无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2、查处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格证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押运员资格证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经营的行为,查处运输车辆违反安全标准的其他行为;

3、查处燃气企业充装未经有效检测合格的钢瓶、超期钢瓶、报废钢瓶的行为;

4、查处非法向个人或企业提供从事转供经营性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5、查处液化石油气市场短斤少两、掺假掺杂以及营销过期钢瓶、倒灌钢瓶等行为;

6、查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7、查处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

8、未经审批擅自施工或擅自改变燃气设施导致燃气设施受到损坏,或故意破坏管道燃气设施以及违法占压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峄城区燃气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吴敬雷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朱贵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

叶  永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琦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金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颜成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  城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杨大鹏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张向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吕鹿鸣  底阁镇镇长

张光春  峨山镇镇长

陈文超  吴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新涛  坛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旭  榴园镇镇长

郝  健  阴平镇镇长

王运宝  古邵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朱贵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张向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联合执法工作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各职能部门安排人员和车辆联合执法。

四、职责分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住房城乡建设涉及燃气供热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区公安分局:负责安排警力维护执法检查秩序,依法对阻挠、干扰、妨碍行政执法和私自存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危险物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查处阻挠管道燃气设施施工,故意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运输燃气的驾驶员依法进行扣证、处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照经营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燃气充装企业在用特种设备(含气瓶)的监督管理;对燃气充装企业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合格气瓶和报废气瓶的行为依法查处;对短斤缺两、掺假掺杂、价格欺诈,管道燃气企业利用垄断地位(特许经营)进行强买强卖和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处理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对违规储存经营燃气场所的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查处未取得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超越许可范围运输,车载动态监控装置是否正常有效,是否按规范使用电子运单,相关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以及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输。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燃气企业对燃气市场的违规经营场所及行为进行排查,对无证燃气经营和未经审批擅自施工或违反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造成管道燃气市政管道损坏行为进行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向执法部门移交违法线索。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监察范围,安排辖区派出所和国土、建房、环保、安监等部门参与辖区内燃气市场整治联合执法。

日常工作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牵头整治;同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各镇街要明确专人负责燃气工作,如接到反馈问题或安全隐患,负责燃气专管人员要及时报告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自职责,成立临时综合执法队伍,对问题或安全隐患进行联合查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燃气行业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我区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燃气行为的危害性以及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组织并落实好联合执法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燃气行为的监管合力。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要采取疏堵结合、惩教并举的方式,倡导规范的市场行为。对社会危害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要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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