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4/2023-0058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05-30 | 发布日期 | 2023-05-30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
发文字号 | 峄政办发〔202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峄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峄政办发〔202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枣庄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3〕9号)有关精神,依据《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峄政发〔2022〕9号),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形成了《峄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峄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峄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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