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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2-15911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22-03-24 发布日期 2022-03-24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办字〔2022〕3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峄城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

峄政办字〔2022〕3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和枣庄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枣庄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峄城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峄城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9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鲁教体发〔2019〕1号)、《枣庄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枣庄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枣教发〔2020〕18号)、《枣庄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鲁教体函〔2021〕45号文件做好2021年度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枣教函〔2021〕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成立峄城区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依托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大数据平台,实现0-18岁儿童青少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100%,全区儿童青少年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学生、教师和家长对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同时,在本区2020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44.42%的基础上,从2022年起,力争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1%以上。

二、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

(一)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机构。区教体局和区卫健局依托峄城区人民医院成立峄城区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以下简称“区视力低下防治中心”),负责制定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近视防控监测、筛查、复核以及视力健康教育宣传和培训,督查、监测和指导各镇(街道)、学校(幼儿园)用眼环境,开展近视防控方面的基础应用研究。各学校、幼儿园分别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2022年底前,各学校(幼儿园)配齐配全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及近视防控监测、筛查等相关设施设备。

(二)实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信息化管理。定期开展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患病率普查工作,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筛查制度,全面构建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大数据库和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实现视力健康数据采集、查询信息化,开展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统计分析和预警、防控、跟踪指导等全程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指导,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提升学校、家长、学生采取科学方法预防近视的能力。各镇(街道)、学校(幼儿园)要将近视进展快(年均进展屈光度数>0.50D)的学生(幼儿)列入重点预警对象,定期复查,避免形成高度近视。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

(三)实施学校教室照明、课桌椅和作业本达标工程。全区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中小学学生作业本基本要求》(T/JYBZ006-2018)等要求,在对教室照明、可调节课桌椅配备、规范作业本等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和作业本达标三年行动计划,确保2023年实现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四)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宣教行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依法推进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体质健康促进工作。依托区视力低下防治中心专业优势,印制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宣传手册,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及时纠正家长“重治轻防”“近视不是病”等错误观念;加强对学校健康教育人员的培训和培养,结合医学专家进校园活动,每学期对学生至少开展1次视力健康教育活动;设立学生视力保护委员,成立学生健康教育社团,强化视力健康朋辈教育;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和家委会的作用,组织家长志愿者开展视力健康宣讲活动;举办爱眼护眼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推动近视防控知识的普及。

(五)实施减轻过重学业负担工程。

1.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到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2.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级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不超过一次的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两次。学校要遵循教学规律,严格控制各学科测验次数,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精神负担,克服以考代教。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3.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家长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六)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工程。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上下午各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上午大课间应安排在第2节和第3节课之间,小学阶段两节课之间课间休息应不少于15分钟。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七)实施视力健康综合干预工程。

1.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教学时,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视屏时间小学生每次不超过20分钟,中学生每次不超过30分钟,年龄越小视屏时间应越短;每天视屏时间学龄前儿童不超过1小时,中小学生不超过2小时。连续视屏时间超过20-30分钟,需向6米以外远眺至少10分钟。

2.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保持手部清洁卫生。开展学生读写姿势达标活动,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3.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坚持抓早抓小、科学保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幼儿睡眠、运动和游戏时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区视力低下防治中心要积极向家长宣传动员,抓住0-6岁视觉发育的关键期,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和高危因素,及时矫治。

(八)开展家校携手科学护眼行动。

1.学校要引导家长共同开展近视防控。学校应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新媒体等平台,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积极引导家长共同做好近视防控。

2.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3.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家长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认真落实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要求,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4.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单次使用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5.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家长要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6.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7.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家长要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三、部门职责分工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区教体局:联合卫健部门依托区人民医院成立峄城区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建立专家对全区中小学校定期技术指导的机制。指导各镇(街道)、学校依据《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对学校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和校医室(卫生保健室)建设,按照标准配备人员和设备。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培训,每年定期开展近视防控知识与技能专项培训。监督、指导各学校改善教室照明卫生条件。加强学校电教设备和APP的管理,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科学使用电教设备,每年对电子产品和APP进行全面检查。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有针对性地开展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区卫健局: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公共卫生项目予以支持。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对各级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校医和社区医生进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保健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支持视光师培养,确保辖区配备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全面加强全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和信息化建设,监测数据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会同区教体局核定我区每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数据,掌握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近视情况。会同区教体局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指导机构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区科技局:协同卫健部门、教育部门,加强儿童青少年眼健科学技术研究。鼓励有发展潜力和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申报省、市级科技计划,大力推进新技术的开发和转化应用,不断提高近视防控工作科技水平。鼓励各医院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院校专家进行技术对接。

区财政局: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卫健部门做好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的公开招聘和职称评审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器具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视光产品、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和视光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区人民医院:成立峄城区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制定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开展医学专家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近视防控监测、筛查、复核以及视力健康教育宣传和培训。开展近视防控方面的基础应用研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筛查、防控、治疗、监管等工作,形成以教育、卫健为主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各镇(街道)要配合卫健和教育部门做好本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区教体局、区卫健局要与各镇(街道)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区教体局与所属学校(幼儿园)签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

(二)落实近视防控经费。各部门(单位)、学校(幼儿园)应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职责范围明确具体项目内容及金额,确保近视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各级卫健部门统筹公共卫生项目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予以支持,科技部门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作为科技惠民计划予以支持。

(三)发挥试点镇(街道)、示范校典型引领作用。自2022年起,区教体局、区卫健局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校评选,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选制度。要注重选树典型,大力宣传试点镇(街道)、示范校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典型经验做法,做好经验总结推广。

(四)实行考核评价问责制度。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按照国家、省、市评议考核办法,建立峄城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自2022年起,区教体局、区卫健局采取定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下半年开展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对实现目标且学生近视率下降幅度排在前三位的镇(街道)、学校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实现年度学生防近视工作目标或排在后位的镇(街道),区政府授权区教体局、区卫健局进行通报、约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连续三年不降低的乡镇政府和学校按规定予以问责。

咨询电话:

峄城区人民医院眼科病房 7727921

峄城区人民医院眼科门诊 7727923


附件

峄城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仲维光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张  勇  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其成  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褚庆明  区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

马庆荣  区科技局副局长

张  强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郁安民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琦  区疾控中心主任

贾继亮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吴敬庚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贾继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如遇人事变动,由领导小组组成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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