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4/2022-1576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峄政发〔2020〕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实施意见
峄政发〔2020〕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20〕7号)要求,为传承和弘扬“工匠精神”,打造卓越匠心文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以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中心,以打造新品牌、构建新格局、探索新模式、培育强队伍、营造好环境等工作为重点,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完成各项改革创新任务,全面提升我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水平。
任务目标。新建峄城区职业中专、峄城区职业中专智能(仿真)公共实训基地,整体提升区职业中专办学水平,确保2022年达到国家标准。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化解区职业中专债务,提高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创建化工仪表与自动化专业。
二、推进区职业中专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大力推进峄城区职业中专新校区建设,同步推进智能(仿真)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学校的办学条件,争创省级职业教育“示范性”学校。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校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新校的选址、规划、勘测和建设等工作,力争2022年投入使用。(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落实职业中专办学自主权,创造职业教育新格局
尽快出台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实施办法。在限额内由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落实职业学校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积极开展面向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年培训量不少于300人次。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职业中专)
四、构建结合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专业布局
探索建立适应峄城产业体系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教育专业优化调整制度。主动对接枣庄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峄城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重点发展高端化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型建材五大制造业以及文化旅游康养和特色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着力升级改造传统产业相关专业。实行严格的职教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区级成立专业设置评估专家委员会,适时吸纳社会第三方参与,对区职业中专的专业设置进行评估,淘汰落后、过剩专业,对设置雷同、供大于求的专业,引导学校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用三到五年时间,调整优化学校的专业布局,扶持一批特色优势名牌专业,全力打造“一校一品”“名校名品”。(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职业中专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探索“双元制”学生培育新模式
探索理论教学与企业实践实训相结合的“双时空”培养模式。
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双元”育人。学生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学校负责相关的专业理论及基础文化科目的学习,企业担负操作技能和动手能力的实习实训。选择部分专业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落实国家最新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健全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按照职工总数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职业中专)
探索学生升学和就业“双轨制”成长模式。主动贯彻落实“职教高考”制度。顺应山东省适度扩大职业教育本科和专业硕士招生规模以及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的新惠民政策,支持鼓励中职学生参加职教高考。深化教材、教法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就业水平。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模拟真实工作场景。推行“订单式”培养培训,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解决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市场需求匹配度不高的问题。实施“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就业”培养和就业一体化的预就业制度。(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职业中专)
探索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认定模式。深入推进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20级新生起,推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常态化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对接产业需求和行业标准、企业技术动态调整竞赛项目、竞赛内容、竞赛形式。支持学校对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选手和指导教师予以奖励,奖金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深化“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选择1—2个高水平专业,强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定,为学生拓展就业创业本领提供支持。探索逐步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水平评价证书,作为职业学校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职业中专)
六、培育充满活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实施灵活多样的教师招聘制度。落实职业学校新进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2020年底,出台落实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的政策文件。支持学校引进首席技师、齐鲁工匠、技术能手、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高层次技术人才;鼓励学校引进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形成“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资源配置新机制。(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职业中专)
实施教师技术技能提升工程。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5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践,相关实践经历达不到要求的专业课专任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加强优秀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队伍建设。2022年区职业中专“双师型”教师达到70%。(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职业中专)
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尽快出台职业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执行。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深化职业教育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更加突出对教师实践能力的评价,优化岗位设置结构,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实施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职业中专)
七、建设校企协同、产教融合发展的职业教育共同体
探索建立“实训车间就是经济实体”校企合作新载体。以“引校进企”“引企入校”等形式,深化工学结合、产教融合。选择优势专业和企业合作,着力解决实训成本高、产教融合低、成果转化难等问题。积极探索实训作品、产品、商品递进转化的办法和路径,积极探索学校实训车间、企业生产车间、经济实体融合的方式和机制,积极探索实训经费学校投入、企业资助、利润返还、成本共摊的制度和机制。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促进校企协同育人。支持在高端化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型建材五大制造业以及文化旅游康养和特色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组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各相关方以产业、资本、人才、技术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允许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职业中专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积极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十四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布局、城乡布局、产业布局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产教融合城市建设试点。支持区职业中专和部分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对纳入认证目录的,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支持区职业中专与区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结成职教贯通培养联盟。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坚持错位互补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共建共管共用共享、企业化管理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生产基地。(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职业中专)
八、营造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职业教育发展好环境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关于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发挥好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和区职业中专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正确方向,确保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匠心文化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使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各类课程同向同行,努力实现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培养高度融合,展现现代职业教育的中国魅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职业中专)
推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探索为峄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的人选。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设定峄城区技术技能大师称号。遴选峄城区突出贡献技术技能人才和享受区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并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室、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加大职业教育投入保障。多方筹措资金,完善经费长效稳定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坚持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建立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稳定长效增长机制。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整体提升职业中专基本办学条件,确保到2022年达到国家标准,生均实习实训仪器设备值、校舍建筑面积和图书册数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规定要求。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区职业中专要统筹学校各项收入,制定债务化解计划,积极化解债务,着力防范职业院校办学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职业中专)
建立多方协同推进机制。成立由区委书记和区长共同担任组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和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事关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组建区级工作专班,负责全区具体推进工作,工作专班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会议简报。实施峄城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完善区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区职业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税务局、区职业中专)
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督导考评奖惩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明确政府管理职业学校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职业学校的办学权利和义务,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实施行业参与制订职业教育标准和职业学校评价标准,对职业学校办学和产教融合效能实行客户评价、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保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的办学导向。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要把评价结果作为对其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参考,落实行业部门和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1.峄城区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任务清单
2.峄城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3.重点突破项目清单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文件附件: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