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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5-00068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01-22 发布日期 2025-01-22
发文机关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发〔2025〕2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峄城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批复

峄政发〔2025〕2号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划定峄城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请示》(峄退役军人字〔2025〕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枣庄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暂行办法》,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峨山镇军魂园、榴园镇塔山烈士陵园、阴平镇阴平烈士陵园三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一)军魂园

设施地址:峄城区峨山镇莲花山南侧

保护级别:区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单位:峨山镇人民政府

保护范围:北以J1-J5连线为界,东以J5-J10连线为界,南以J10-J12连线为界,西以J12-J1连线为界。

(二)塔山烈士陵园

设施地址:峄城区榴园镇塔山山顶

保护级别:区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单位:榴园镇人民政府

保护范围:北以J1-J2连线为界,东以J2-J3连线为界,南以J3-J4连线为界,西以J4-J1连线为界。

(三)阴平烈士陵园

项目地址:峄城区阴平镇宝峰山南侧

保护级别:区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单位:阴平镇人民政府

保护范围:北以J1-J5连线为界,东以J3-J10连线为界,

南以J10-J13连线为界,西以J13-J1连线为界。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防止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被非法侵占,保持烈士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特此批复。

附件:1.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军魂园勘测定界图

        2.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塔山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勘测定界图

        3.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勘测定界图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文件文字版:

峄政发〔2025〕2 号关于划定峄城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批复.docx

文件PDF版:

峄政发〔2025〕2 号关于划定峄城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