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4/2025-0014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峄政发〔2025〕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峄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峄政发〔202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峄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峄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
三、决策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并公布。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峄城区“鲁南渔业小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承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峄城区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承办单位:区司法局)
3.峄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承办单位:区司法局)
文件文字版:
峄政发〔2025〕4 号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峄城区人民政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峄政发〔2025〕4 号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峄城区人民政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