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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2-15813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2-02-10 发布日期 2022-02-10
发文机关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字〔2022〕1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

峄政字〔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峄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2021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有关问题的通知》(峄政发〔2021〕6号)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着力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明显提升,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态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没有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实现了安全生产年。现将202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底阁镇、峨山镇、吴林街道、坛山街道、榴园镇、阴平镇、古邵镇及区直各部门均没有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二、奖惩情况

对全面完成202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底阁镇、峨山镇、吴林街道、坛山街道、榴园镇、阴平镇、古邵镇给予表彰奖励,各奖励2万元。对没有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并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管委会等8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各奖励2万元。对没有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气象局等13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各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奖励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区融媒体中心授予“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奖励1万元。

依据《峄城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试行)》,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力源铁塔制造有限公司各奖励5万元,枣庄市利迅达物流有限公司、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蟒山水泥用灰岩矿、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大明山水泥用灰岩矿、枣庄泰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各奖励3万元,山东神工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北钛河陶瓷有限公司、枣庄市峄州港务有限公司、枣庄市铭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枣庄速腾烟花有限公司、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峄州分公司各奖励2万元,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山东瑞兴阻燃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美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中科生态分公司、枣庄润田车业有限公司、枣庄市亿利洁能科技(枣庄)有限公司、枣庄市榴园建材有限公司各奖励1万元。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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