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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4/2022-15815 主题分类 体育
成文日期 2022-06-23 发布日期 2022-06-23
发文机关 峄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字〔2022〕7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峄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

通知

峄政字〔2022〕7号


各镇(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峄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峄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峄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鲁体字〔2021〕27号)、《枣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枣政字〔2021〕23号)有关要求,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我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助力“工业强区、产业兴区”战略部署和健康峄城建设,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体质不断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2%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活动遍布城乡,全民健身运动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每千人4.8名以上。

三、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系。

1.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指导原则,编制和实施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持续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实施自然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合理利用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足球场、户外多功能运动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南关游园体育公园、坛山体育公园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区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1个,新建健身步道不低于30公里;各镇街新建或改扩建文化休闲体育广场(公园)不少于1个,新建健身步道(跑道)不低于10公里;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区镇街“15分钟健身圈”,努力构建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积极探索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实施城区、镇街村居(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各镇街每年新增200平方米以上的农民健身小广场不低于5个,维修更换体育健身器材件数不低于100件。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各类人群健身需求,利用旧仓库、厂房、商业设施等既有建筑以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改造建设小型、多样、便民的体育场地设施。发挥我区冠世榴园等自然资源凛赋优势,以结合、联合、融合等方式努力建设更多全民健身设施。社会力量可申请利用尚未明确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或者已明确为文化体育用地但尚未完成供地的地块,建设临时性室外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百姓健身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

3.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建立开放预约与信息登记制度,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强化镇街村居对区域内体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支持第三方对区域内体育设施管理维护统一运营。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参与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二)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构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载体。继续组织好每年一届峄城区全民健身运动会,认真组织品牌赛事,在抓好传统项目的同时,突出亮点特色,办人民满意的体育赛事。推进冬季全民健身运动会以及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活动开展,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活动,开展“一镇(街)一品牌”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打造峄城冠世榴园马拉松、健身秧歌、太极拳、仙人洞“桃花节”健步走、钓鱼比赛等品牌赛事,擦亮城市名片。创新全民健身赛事组织模式,探索发展线上体育赛事活动。各镇街每年举办体育活动不低于5次。

2.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充分发挥镇街组织协调作用,整合辖区单位、学校体育设施资源,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以镇街、村居(社区)为单位,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及健身群众为骨干,组织举办“社区运动会”,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的常态化、多样化,助力健康社区建设。

3.推进特色健身活动开展。着力推动球类、太极拳、健身气功、健身秧歌等传统体育项目推广,鼓励开展创新项目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发展。鼓励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举办适合农民参加的体育健身项目、活动和农民运动会,助力乡村振兴。各镇街每年举办特色健身活动不低于1次。(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参与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三)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1.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各镇街体育总会组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和社区建立村、社区体育总会、俱乐部、协会等。到2025年,全区各类健身站点、俱乐部、协会等达到200个。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协会俱乐部、健身团队。鼓励各镇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发挥体育社会组织有效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各镇街每年新增全民健身站点、俱乐部等不低于5个。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加强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定期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扩大队伍规模,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作用。到2025年,社会指导员人数达到3000名。

3.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组织建设。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组织建设,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融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建设中,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发挥优秀运动员、体育教师、教练员、大学生等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选树等活动。到2025年,打造全民健身志愿者品牌2个,全民健身志愿者200名。(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四)完善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体系

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赛》活动,推广运动项目业余等级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参与部门: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区科学技术局、区卫生健康局)

(五)推动特定人群健身活动体系

建立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设施器材标准,培养未成年人参与体育项目兴趣。为老年人使用场地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帮扶,解决老年人运用体育智能技术困难问题。营造无障碍体育环境,为残疾人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便利。按职业类型制定健身指导方案。发挥领导干部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各类健身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健身房和健身器材。发挥工会作用,鼓励工会每年组织各类健身活动,并将此纳入工会考核内容。鼓励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购买健身服务。发挥各级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组织少数民族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推动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扎实开展。(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妇联、区民族宗教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六)促进全民健身文化繁荣发展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的示范效应,发挥其示范作用,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支持体育博物馆等体育文化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统筹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一)完善体教融合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体教融合,完善政策保障,制定青少年体育发展保障标准。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完善体育竞赛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研究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持续推进全区中小学游泳普及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和体育局、团区委)

(二)推动体医融合发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体医融合试点工作。制定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鼓励区中医院、区人民医院加强以体育运动康复为特色的专科能力建设。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努力创新开发科学健身指导服务项目,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牵头单位:区体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三)促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结合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深挖体育旅游潜能,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品牌体育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规划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精品路线和精品景区。各镇街依托旅游资源发展时尚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攀岩、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培育大运河文化带动特色生态体育旅游,以古邵镇大运河湿地公园、程庄党员教育培训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大运河系列竞赛表演产业,加强沿运河全民健身活动联动,吸引体育人群休闲健身、观光旅游,打造具有大运河文化特色的全域旅游健身休闲区和健身休闲体育旅游产业带。(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

(四)加快全民健身智慧化升级。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发展,到2025年,全区至少建有1处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推动健身俱乐部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在场地预定、赛事信息、体质监测、健身指导等方面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推动“体育+”多维度融合发展。加大健身服务产业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创建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加快培养有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推动全民健身服务业、制造业、竞赛表演和场馆运营等产业发展。探索促进体育消费的创新性举措,扩大健身消费券发放规模。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加强健身、体育培训等健身服务业的市场监管。(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行业要依照本计划,制定本部门单位、本行业的具体落实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单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街要将全民健身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

(三)统筹用地保障。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的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支持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潜利用可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优化人才保障。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不断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加强部门协同,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

(五)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出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完善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坚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先,统筹安排赛事活动举办。(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加强实施保障。加强本实施计划年度监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成效纳入各镇街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利用好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开展好本实施计划实施效果总体评估。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实施计划》职责分工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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