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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 “百千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时间: 2023-05-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组部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点上突破带动整体提高,引领推动“两新”组织高质量发展,现就实施“两新"组织党建“百千万提升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省、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从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分别确定100、1000、10000家左右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到2022年全面培育成党建工作规范、制度机制健全、作用发挥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工作标杆,辐射带动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二、实施步骤

    1.确定培育对象。2020年7月底前,各级在全面摸排、综合分析基础上,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确定培育对象。省委组织部(两新工委)综合各市和省委两新工委委员单位推荐情况统筹确定100家左右,每个市确定60家左右,每个县(市、区)确定70家左右,各级确定的培育对象原则上不重复。要统筹兼顾不同行业领域、不同规模类型“两新”组织,注重将民营企业500强、互联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纳入培育范围:要结合实际确定一定数量的园区、商务楼宇和商圈市场等进行培育。

    2.明确提升要求。2020年9月底前,各级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强化政治功能,对照“双强六好”党组织(党建强、发展强和发展运行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培育对象提升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标准。要针对“两新”组织特点,分类明确提升重点,对非公有制企业要突出强化政治引领、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推动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提高发展质量等内容;对社会组织要突出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认同,引导支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等内容;对各类园区、商务楼宇和商圈市场要突出区域党建联建共建,引领企业(业户)健康发展,推动整园建强、整楼提升、整线突破。

    3.精准指导推进。各级要坚持“一企一策”“一社一策”指导培育对象制定提升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列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逐一明确工作要求、评价标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培育对象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标提升,2020年底前要全面夯实基础、补齐短板,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工作;2021年要积极探索创新、破解难题,着力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搭建实践载体、促进作用发挥等方面探索有效经验和路径;2020年要全面总结提炼、巩固提高,形成一套成熟有效的工作制度机制,努力打造党建做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动态评估管理。每年第四季度,各级组织对培育对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工作进展缓慢、存在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形式、走过场的,及时指出、督促整改。2022年10月底前,各级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对达到提升标准要求、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各级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可命名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或党建工作培训基地。建立培育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以及在安全生产、环保、纳税、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及时调整退出并补充更新。

    三、保障措施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实施“百千万提升工程”作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提升的重要抓手,强化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履行领导和管理责任,强化具体指导和直接推动,着力解决问题、健全机制、示范带动,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党建工作示范标杆。各级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级党委两新工委委员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2.精准提供政策支持。各级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要注重通过“山东e支部”、蹲点调研、随机走访、信息直报等方式,经常了解培育对象工作情况,加强共性问题分析研判,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支持政策。各级党委两新工委委员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帮助培育对象协调解决党建工作和发展难题;出台的优惠政策措施,要注重将符合条件的培育对象纳入实施范围。

    3.建立“三个一”指导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要针对“两新”组织实际和党建工作需要,对每个培育对象明确1名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经常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选派1名党务工作者担任第一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具体指导做好党建工作、协调解决发展难题;确定1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通过活动联办、资源共享等,带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4.分级分类开展培训。省里举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培训班,重点对省级培育对象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抓好培育对象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党员普遍轮训,确保每名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2022年底前培育对象全体党员要进县级党校轮训一遍。注重选派培育对象党组织书记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学习锻炼,全面提高能力素质。积极推荐培育对象出资人(负责人)参加各级党委两新工委及其委员单位举办的相关政策宣讲、教育培训等,原则上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5.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各级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要加大培育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落实好发展党员计划单列制度,积极支持培育对象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注重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出资人(负责人)入党,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用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拓宽培育对象经费来源渠道,确保每个培育对象党组织每年经费不小于1万元。省、市、县(市、区)要从本级党委管理的党费中划拨部分资金,对本级培育对象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支持。要指导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标准建设党建工作阵地,注重用好街道社区和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和极为接育对象提供党群活动、政企对接、联谊交流、人才孵化等综合服务。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以群建促党建工作提升。

    6.加强正向激励引导。积极推荐培育对象党组织参加党内表彰和各级党委两新工委委员单位组织的评选表彰;注重推荐培育对象优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给予培育对象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适当工作津贴,激发工作积极性。通过主流新闻媒体、“灯塔一党建在线”等渠道,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大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各地工作推进中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省委组织部(两新工委)。

供稿: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来源: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