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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美辰化工有限公司甲醛及环保树脂、呋喃树脂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时间: 2022-0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枣庄市美辰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优纳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枣庄市美辰化工有限公司甲醛及环保树脂、呋喃树脂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枣庄市美辰化工有限公司甲醛及环保树脂、呋喃树脂项目(二期);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352省道北侧,峄城化工产业园内;

    项目总投资:12800万元人民币;

    占地面积:新增用地21392.56平方米;

    劳动定员及生产时间:18人,年生产约300d;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产3万吨呋喃树脂和15万吨环保树脂生产线,其他设施包括仓库、储罐区及其他公辅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庄市美辰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经理  13963280055;   邮箱:meichen7817799@163.com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优纳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工  0531-66626191。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导则进行评价工作。通过对本项目工程地质资料、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的分析,确定其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和产生量,规定工程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在对评价区污染源调查和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的基础上,预测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本项目工程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及面谈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枣庄市美辰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


供稿: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来源: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审核人: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