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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峄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时间: 2023-05-05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的有关要求,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决定就《枣庄市峄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9时

    (二)地点: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东区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主要对《枣庄市峄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三、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21名,选取范围如下:

    1.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峄城区城乡水务局、峄城区卫生健康局、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区直部门选派代表各1名;

    2.人大代表1名;

    3.政协委员1名;

    4.专家学者2名;

    5.法律工作者1名;

    6.法人组织代表1名;

    7.吴林街道、三里庄村、吴林东、吴林西、贾庄等选派代表各1名;

    8.群众代表5名(吴林街道、三里庄村、吴林东、吴林西、贾庄等村民代表各1名)。

    法人组织代表、群众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直部门代表分别由区人大、区政协、各区直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邀请。

    (二)听证代表应当符合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枣庄市公民;

    2.听证代表应熟悉项目相关情况,对拟划定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地情况比较了解;

    3.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三)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至5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表;

    3.报名地点: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二楼东首;

    4.报名提交材料:如实填写的《听证代表报名表》(见附件1);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注意事项

    1.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2.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3.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联  系  人:王彬

    联系电话:0632-8052681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

          2.枣庄市峄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2023年5月5日

供稿: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来源: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审核人:朱贺
听证代表报名表.docx 枣庄市峄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