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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来源: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间: 2024-03-28

    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和相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政策规定,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如下:

1.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成品油等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按职责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工作。

2.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煤炭质量实施监管。指导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指导无照经营煤炭、 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的查处工作。

    3.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依规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5.做好委、政府和环保委交办的涉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632-7758315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供稿: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人: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