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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来源: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时间: 2024-03-10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2024年3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全国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治污减排措施,坚定不移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环境目标完成情况

    (一)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2023年,峄城沙河贾庄闸国控断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三里庄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大气环境质量总体逐步改善。2023年我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4,改善0.9%,PM2.5改善4.5%,空气质量优良率63.6%。2023年6月、8月、9月、10月空气质量分值全市排名第2,12月全市排名第1,获市财政奖励共300万元。

    (三)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落实。不断加强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持续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立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组织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开展地块调查评审工作,全年共评审地块17个,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四)各级环保督察整改照单销号。2023年4月,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期间,向我区交办问题10项,其中9件已办结,1项阶段性办结(峄城区畜禽粪污及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订购安装设备)。2017年以来历次中央及省级督察交办件340件已全部办结销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空气质量改善,强化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

    制定印发《峄城区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方案》,分领域组建了低效落后产能淘汰和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11个督查专班,组织动员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行业采取帮扶执法、督查检查等有力举措,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的协调调度作用,紧盯国、省控空气质量在线数据,根据风向、温度制定洒水和保洁保湿措施严查严防国省控站点周边污染隐患,全力保障国省控站点3-5公里周边的空气质量,强化数据分析和现场排查,安排专人紧盯站点数据,组建3人的巡查交办小队,坚持每天16小时开展城区巡查,组建“区大气污染防治线上交办群”,全年进行线上交办整改问题500余件。对于区域内的砖瓦、水泥、石英板、化工、喷涂等排放企业存在的短板以及共性问题,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扶活动;充分发挥企业自动监控、用电监控等技术手段,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和治污运行情况,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推动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突出抓好水环境治理,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峄城模式”

    2023年完成193个村的治理任务,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成功承办全省现场会,典型治理模式在山东新闻联播播报,被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简报》上编发,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得到广泛认可和宣传,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投资518万元实施了峄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期);投资1005万元完成了古邵镇四支沟河道走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争取中央资金400万元,实施了榴园镇大寨河生态修复项目。全年对峄城大沙河地表水共加密监测123次,采样453个,监测数据1100个;对三里庄水源地开展了8次联合巡查,对“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10个点位、化工园区5个地下水点位进行季度监测;深入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编制了《峄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发布实施。

    (三)持续推进“四增四减”行动,推动增长方式绿色转型

    产业结构方面,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全区“两高”项目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两高”行业能耗煤耗总量只减不增,拆除2500吨及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2条。能源结构方面,持续压减煤炭使用,实施农村清洁取暖建设约2.3万户,建设供热管线2条;将丰源集团2×7MW分布式燃气供热电站已纳入“十四五”规划,不断壮大清洁能源规模。运输结构方面,提升综合运输效能,实施峄州港航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划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域,推进绿色交通出行,全区建成充电桩218个;山东兴运源建材科技公司投资2000余万元,实施新能源矿山卡车替代,一年减少碳排放185吨。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方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持续促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在91%以上。2023年10月,在全市“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评估考核中,我区全市排名第3。

    (四)不断强化执法监管,促进监管和服务水平双提升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执法检查53家,保障了执法的有效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促进了“阳光执法”;积极采取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正面清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将13家企业纳入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检查;将14项轻微违法行为列入“免罚”清单,全年对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行政处罚。2023年共处理各级生态环境信访投诉219件,其中符合有奖举报9件,兑现奖金共5300元;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共立案21件,处罚15件,累计罚款194.7万元;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填报并公开信用(征信)系统案件5件。

    (五)开展“满意环保”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先后制定印发了《峄城区“居住环境”领域问题整改提升攻坚方案》《“满意环保”争先进位实施方案》,联合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交通、住建、环卫等部门制定并开展攻坚行动13项;印发实施了《居住环境领域群众满意度“重点镇街专项攻坚突破”方案》,对排名落后镇街进行重点帮扶;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六五环境日”“6.13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人员走上街头,与群众互动交流、现场讲解,通过发放普法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低碳节能理念和生态环保相关知识,累计发送各类资料与传单1000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个。2023年9月1日召开“满意峄城”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新浪网、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等多家市级以上媒体对峄城区生态环境工作进行了多方位的综合报道。

    三、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难度依然较大。一是施工工地扬尘“六个100%”落实不到位。目前城区驻地共有建筑工地10个,有的施工工地对扬尘污染重视程度不够,扬尘综合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特别是枣台复线和206国道两条主要道路,每日通行车辆达一万多辆且多为重型运输车,道路抛洒问题突出,尾气排放集中,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三是餐饮油烟隐患犹存。城区驻地500余家主要餐饮饭店油烟净化器存在治污水平低,维护保养不及时、排气筒不规范、运行不稳定等问题。四是区域冬季散煤取暖未全面解决。目前城区驻地仍有1000余户居民冬季使用散煤取暖,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水环境保护基础比较薄弱。一是保持水污染治理长效稳定难度较大。经济开发区、峄城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不健全,企业监管点多、面广,园区执法力量、监管能力薄弱与园区发展不匹配,峄城化工产业园“一企一管”建设滞后。受上游来水、城市管网还存在雨污合流等多种因素影响,峄城大沙河水质不稳定。二是人工湿地项目建设和维护仍存在问题。在建人工湿地项目工程项目建设滞后,已建成的湿地运营维护存在不足、湿地功能退化等问题;部分河道及岸边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普遍存在,对河流水质造成不利影响。三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还不完善。城区部分排水管网雨污混流、部分污水管网老旧造成污水渗漏直排入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聚焦大气关键污染物协同治理,促进空气质量再提升。持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投入,不断强化工业企业、道路交通、建筑扬尘、餐饮油烟、散煤治理、秸秆禁烧、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领域和环节的协同控制治理,确保各类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持续深化VOCs治理,不断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快补齐臭氧污染防治短板,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的“双减”,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完善推进环保智慧平台建设,实现科技治污、精准治污,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

    (二)聚焦水环境工程治理,保障国控断面稳定达标。推进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完成峄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期),组织实施峄城区榴园镇大寨河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峄城区2023年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建设,并根据上级支持适时推进入库项目的建设任务。严格要求各镇街强化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公司“打包运维”的管理机制,提升公共环保设施运行效能和管理水平。制定峄城沙河水质达标方案,分配治理与管护任务,加强与市中区工作联动,确保国控断面稳定达标。

    (三)聚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区风险企业特别是涉危涉重涉燃涉爆、涉有毒有害企业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和整治,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加强涉气、涉水、涉危险废物等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重点查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及时梳理发现“两打”案件线索,充分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移交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着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抽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指导企业切实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合执法大练兵活动,力求突出实战,开展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依托现有工作基础,深挖案源,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切实落实赔偿、修复责任,确保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对全区企业进行摸排,做好排污许可证的重新申请、延续、变更和注销工作,确保相关企业做到持证排污。

    (五)聚焦环保督察整改,着力推进反馈问题有效落实。紧盯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整改任务,制定出台我区整改方案,及时更新问题清单,按照《方案》+《清单》模式,明确责任单位,建立问题台账,认真查漏补缺,突出抓好整改落实和举一反三,动员各部门执法力量,开展加密执法巡查,保持各领域生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供稿: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来源: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审核人: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