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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宝军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块环保透水砖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来源: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时间: 2024-05-13

    1.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枣庄宝军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块环保透水砖生产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2.1 公示内容及时限

    在编制单位基本完成报告表之后,我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开始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公示时长为10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网址以及张贴,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块环保透水砖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枣庄宝军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00万元

    建设地点: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新型建材聚集区

    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新型建材聚集区。企业租赁峄城区丽城预制厂厂房,用地面积6667㎡,利用原有厂房及设备,并新建生产车间和办公室,购置搅拌机、制砖设备、制管设备,建设《年产2000万块环保透水砖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透水砖2000万块,高压水泥管20万米,路沿石20万米。项目劳动定员40人,工作制度采取单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2400小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为环保透水砖生产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建设项目。同时根据《建材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2019版)》,项目不属于淘汰产能,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几个方面。

    1、废气: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砖车间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搅拌区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8座1#-8#水泥仓分别配备仓顶布袋除尘器,仓顶呼吸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口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和砂石料场全封闭,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储存、卸料粉尘通过雾炮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定期洒水降尘,设置洗车台,运输车辆废气无组织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配料工序、制砖车间搅拌工序、搅拌区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配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DA001-DA00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项目8座1#-8#水泥仓分别配备仓顶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后通过仓顶排口排放;项目采取提高除尘设备的收集效率,密闭上料,厂区硬化加强洒水抑尘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水泥”要求。

    综上分析,拟建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达标排放,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无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环境,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在做好防渗的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输送机、搅拌机、制砖机、制管机、钢筋截断机及风机等生产设备的噪声。各种噪声生产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固定噪声源安装减震底座,经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降噪;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和设备润滑,做到文明生产等措施,尽可能减轻人工操作产生的瞬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建项目噪声源以机械噪声为主,在采取了隔声、减振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售处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固废能够做到有效地处置。

    5、环境风险: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无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也较为简单,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液体物料泄漏、火灾事故,通过加强事故防范,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水平。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三线一单”和当地规划,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控制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环境风险较小且可以接受。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公示日期以及方式

    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5月13日~5月27日,方式为网络平台、张贴公告等形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表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查阅报告表,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到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或到建设单位厂内获取报告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建议和意见,填写后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公众反馈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自身的相关信息。公众为公民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常住地址及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枣庄宝军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宝军

    联系方式:shchl72@163.com

枣庄宝军建材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供稿: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来源: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审核人: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