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322-1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322-1号信访转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办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峨山镇贾楼村,村东河道内河水严重污染,呈深褐色,散发恶臭气味,怀疑是村北多家化工厂、大理石厂排放污水所致。向当地多次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二、问题属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该信访后我局高度重视,于3月28日,与峨山镇环保所工作人员一同到达现场,经核实,峨山镇化工园区排水企业全部实施“一企一管”改造,园区企业架设了专用管廊向峨山园区污水处理厂输送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偷排、漏排污水企业,信访所反映的大理石厂为枣庄永丰硅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于2018年4月13日取得《关于枣庄永丰硅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硅微粉及2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已完成自行验收。针对信访所反应的“排污问题”,该企业实施雨污分流,建筑物屋面为有组织排水,屋面雨水经落水管排至室外排水官网,排入附近河沟。生产用水主要为切割以及抛光工序“水洗除尘”措施循环补充用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该工序不产生废水;厂区内设置集水池,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我局执法人员与峨山镇环保所工作人员现场研判,疑似化工园区内下水管网破裂导致生活污水流入河道。
四、处理整改情况
我局要求峨山镇对河道进行清理,加强对峄城化工产业园巡查。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峄城化工产业园环境监管力度,开展不定期检查活动,严查“跑、冒、滴、漏”,防止出现偷排偷放行为,确保园区及周边的环境安全。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