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423-10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423-10号信访转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办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古邵镇沈庄东村,村东南木材加工厂,噪音、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反应至今没有改善。
二、问题属实情况
基本属实。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木材加工厂为峄城区森森木材加工厂,位于古邵镇沈庄村东南,法定代表人张某,主要从事木材经营、加工销售。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对环境污染轻、生态影响不明显的水利、农林牧渔等行业项目实施豁免,该加工点属于第5项“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为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项目。经核实,该处木材加工厂生产工艺主要为购置树木进行旋切和晾晒,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该处木材加工厂生产设备均在厂棚内。
关于噪音污染问题,经核实,厂区内生产时和车辆运输中存在一定噪音。关于粉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场地地面未硬化,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扬尘。目前该板材加工厂于2023年11月24日委托山东中成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污染源现场检测,于2023年11月28日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中成(检)字2023年第1020号】,颗粒物浓度均值为0.175mg/㎥。噪音均值49.7Leq dB(A)。
四、处理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减小环境影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该木材加工厂对露天存放的物料加强管理,有序摆放;及时清扫场地的环境卫生,加强厂区周边环境和运输车辆管理,做好防尘抑尘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我局将加强对木材加工厂的监管力度,责令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经营,严格控制场界环境的噪声和扬尘。二是督促镇环保所、执法队等部门加大对此类场所的巡查力度,严格依法及时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按照《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和网格化责任,要求沈庄村加大对此类场所的监管力度。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