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消防大队深入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过程中,消防大队监督人员仔细查看了该加工企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巡查、检查记录是否完整,有无乱接乱拉电线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当场指导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检查结束后,消防大队监督人员要求该加工企业负责人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将各类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确保本企业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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