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消防大队组织监督人员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消防大队监督人员认真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改正的,大队监督人员要求相关单位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完毕。
检查结束后,消防大队监督人员要求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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