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来源: 峄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时间: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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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 ||||||||||
序号 | 部 门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1 | 峄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自然年)抽查100%,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 | 峄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 |
2 | 峄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消防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 生产、销售、使用消防产品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不低于50%,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频次 | 峄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2.《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