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事项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
抽查对象
全区重点单位/一般单位
抽查主体
消防救援大队
抽查比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专项整治对象作为抽查重点。
抽查次数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其他单位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抽查计划开展检查。
抽查方式
电脑随机抽查
抽查内容
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单位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单位出具的报告书真实性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