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峄城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具体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围绕工作重点,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多种措施,着力优化商务和投资促进领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各项法治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法规政策。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稳外贸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扎实做好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密切跟踪新法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并协调解决。同时落实好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给予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二是完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根据省、市、区出台的相关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对于投资领域及投资规模达到要求的外资企业给予奖励政策。根据《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办法》,推动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制度,协助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做好设立、变更以及年度信息报告,做好新法实施前后外资备案及审批工作的衔接。三是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和保护。为落实省商务厅《关于深入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的指导意见》,更好地服务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了相关工作人员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使服务大使与企业一对一或一对多匹配,并对辖区内所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持续发力法治化市场环境营造,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成立专班抓项目落地。按照推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四个一批”建设的若干意见,针对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成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项目推进专班,统筹负责项目的洽谈、协调、推进,竭诚为项目落地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先后成立了恩格列净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氨基模复合新材料产业园、华沃智慧农业产业园等11个项目推进专班。二是实施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制。严把项目准入关,对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签订合作合同,确保合同体现亩均税收、投资强度、“退出机制”等方面的制约条款。截至目前,累计召开评审会10次,评审项目36个,通过评审29个。三是修订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修订,出台了新的《峄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增加了产业引导基金扶持、企业高管人才扶持等政策,对自然人奖励进行重新界定,优惠政策更具吸引力。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四是清理不合规文件。对全区涉及优化法治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规定,以及设定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相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及落实工作,全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大对招引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服务质量,积极为投资商在土地、审批、落地等方面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公平的投资环境,继续推行外资外贸业务全程代办制,当好服务企业和项目的“店小二”。
二是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外资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支持和保障外资企业更好发展,依法保护好外商合法权益。强化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的政策宣传,加强与海关、商检、外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做好政策的线上功能推广应用,不断提升通关信息化水平,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应用率。
三是在项目洽谈签约过程中,严格执行政策制度,将与客商协商一致后的扶持奖励政策写入正式合同,提升外来投资商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建立招商项目履约清单机制,对合同中具体条款进行责任分解,建立履约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办理约定事项,进一步提升我区履约完成度,建立起峄城区招商工作的诚信口碑、法治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