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7月27日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区政府会议室召开。市委副书记、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于玉,区委副书记、区长张熙滨,区委副书记、峨山镇党委书记刘晓璐,区委常委刘波,褚洪涛,孙中军,孟凡平,吕济禹,袁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传福,区法院院长王次祥,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伟泉出席会议。
于玉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峄城建设规划实施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聚焦目标定位,不断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加快构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加快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加快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峄城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
于玉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机构运转有序有力;要加强人才保障,打造过硬法治工作队伍;要聚焦惠民实事,着力构建司法为民服务体系,从而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会议书面传达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书面汇报峄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司法局负责同志就《法治峄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审议稿)》《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关于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审议稿)》作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