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推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一)班子重视,高位推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高位推进法制建设落实落地。
(二) 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法治政府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和《峄城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局执法人员执法规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管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入档,备案备查。二是落实法律服务制度,市局聘请律师事务所法律人员1名,为退役军人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三是落实依法应诉制度,对行政诉讼案件均依法应诉,分管领导全程参与,依法进行行政答辩。全年无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三)加强法律学习,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一是加强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培训学习,坚持每周五固定学习日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召开镇街专题培训,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知识水平测试,切实提高队伍建设。二是加强组织社会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系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专题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针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利用普法宣传日活动,在仙坛苑广场、局公告栏张贴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同时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部队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材料,发放法律宣传单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双报到”工作到坛山街道鹭鸣社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组织局机关和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参加区执法证考试,取 得执法资格,确保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做到严格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制定了领导班子 接访制度,形成了“科科都是接访室,人人都是接访员”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提高。由于退役军人工作保密性强,性质较为敏感,对依法行政、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的理解和研究需进一步提高;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性意识需有所增强,文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 法治建设专业队伍有待加强。懂法、用法人员配置比较薄弱、法律建设队伍人员结构不够合理,经费保障以及信息化建设还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同时,涉军领域业务政策性强,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局党组在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机关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问责,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二是持续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作用。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局属服务中心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三是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褒扬条例》《“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弘扬宪法活动,凝心聚力,夯实责任,落实措施,推进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
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