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峄城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紧紧围绕本系统法治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化综合管理水平、工作决策正确性、执行力和监管力度,有效服务了全区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发展繁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把学法用法与主题党日活动等相结合,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提速提效,梳理优化政务服务指南、业务手册、零基础模板、审批权限目录等事项梳理工作,梳理调整行政许可事项11项目,公共服务事项15项,编制服务业务手册办事指南70项,通过告知承诺、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免提交证明事项26项,调整网办深度为全程网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做到“应上尽上”,各渠道实现同源公布。二是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作,梳理完善了“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数据,印发了区文旅局权责清单、服务手册、业务指南和零基础模板。实现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全部上网运行工作,2021年,“互联网+监管”数据采集127次,覆盖率和及时率均达100%。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为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严格根据工作程序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四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在“送戏曲(电影)进乡村”等惠民文化活动中编排学法普法类法治题材节目,在公益电影放映中播放法治题材电影,寓教于乐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三)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一是根据行政处罚法修订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对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二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公开公示。
(四)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重大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大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和完善,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提高决策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2021年,共办结市政协委员提案10件、区人大代表建议3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2件,满意率达100%。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相关信息,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持执法主体信息动态更新,保障执法数据及时、全面入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可回溯、可留痕监督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全部经法制审核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各类行业监管专项化。完成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庆、“两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文体旅游市场保障任务;结合辖区文旅市场实际情况,先后组织开展了网吧、旅游行业、出版印刷、旅游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分段、分类治理,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三是市场监管创新化,开展精准执法、柔性执法,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梳理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24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9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是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探索行政监督长效机制,注重实效。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设立举报信箱、电子信箱、网站投诉举报等多种举报投诉渠道,对投诉行为及时核实查处,做到来信来访件件有交代,事事有落实;重视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各种调研,接受各级评议,积极回应网络舆论,及时调查处理新闻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2021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13人次,检查经营场所337家次,查处各类案件8宗,处理办结率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行政能力。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等方式和“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平台加强学习,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集中法治培训;组织全体人员按时参加2021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近年来文旅行业相应的法律法规变动修改频繁,新型案件频发,执法人员在处理相对复杂案件时,较易出现未充分尽职调查取证等问题,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方式创新不足。虽然我局开展的普法活动宣传方式较为多样化,但是相对比较传统,与“两微一端”、短视频等新媒体的结合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统筹、部署、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全局人员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文化和旅游系统落地生根,使全局人员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使依法行政更加深入人心。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责任制,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法治政府建设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文化和旅游领域意识形态阵地。二是始终坚持学法、普法、用法,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根本。积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在全局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局干部职工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增强。利用业务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培训班等形式,对各镇街的文旅工作人员、各景区、各文化市场业户进行不定期的法制法规培训,使依法经营、安全生产时刻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三是始终坚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配齐配强了政策法规工作力量,及时协调解决执法人员装备问题。坚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全局干部职工无因违法犯罪被追究法律责任情况的发生,无行政行为被撤销现象,无行政执法行为被复议、起诉情况,无因违法办事侵害群众利益、无其他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情况发生。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的重要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步健全局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
(二)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定程序,使规范性文件制定更加可行、合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系统梳理和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政策宣讲和市场评估,切实提高产业政策实施效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使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四)继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进权责统一、纪律严明,工作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旅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力争文旅市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文旅市场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五)完善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