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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人社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 2022-03-11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全员守法,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我区人社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筑牢法治根基,把好“制度建设关”。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环节和步骤,有序开展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监督检查等工作,积极发挥人社职能,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透明度,为建设法治人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强化法治观念,把好“学习教育关”。加强全系统人员的学法普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结合人社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抓好全局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全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每周一课”大讲堂39次、“干部上讲台”活动24期、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活动2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参观党史专题文献展览2次,进一步筑牢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干净干事的思想防线。

    (三)严格法治监管,把好“维权维稳关”。一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配备执法记录仪,制定完备的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规范执法、透明执法;为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推广应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现对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人社、住建、水利、交通部门共20个项目单位已进驻平台,实名制管理及分账制管理均实现100%。二是推进仲裁机制创新,有效化解劳动人事纠纷。全力推行“要素式办案模式”,组织“流动仲裁庭”进企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零距离服务;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暨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荐坛山街道和福兴集团作为峄城区“听竹”工程试点,着力打造金牌调解组织,进一步提升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水平;推行仲裁案件合议制,吸纳更多律师作为兼职仲裁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提高案件处理的质效,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营造法治氛围,把好“精准服务关”。一是全面推动法治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注重全流程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统一归集并公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结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结果,真正做到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持续优化人社法治服务。完善大厅各项规章制度,对大厅机构设置、场所布局、办事程序、工作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大厅管理有标准、服务有标杆、评价有标尺;成立10个入企志愿服务队,实地到辖区内80家企业进行普法宣传,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为重点,现场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不断提供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强化制度建设,做到执法有依据、推进有保障,带头执行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相关制度规定,督促相关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二)强化学习教育,夯实法治基础。坚持局党组带头学法、讲法和守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重点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提升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将履行法治人社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以贯之、常抓不懈。

    (三)带头履行职责,严格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把握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划清第一责任人职责界限。坚持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树牢法治观念,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落实责任。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典型案例,狠抓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建设法治人社队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组织保障机制情况不够理想。全区人社系统工作人员专业结构配置还不够完善,财务会计、法律、计算机信息等专业人才配备不足,法制机构不健全,缺乏专职的法制审核工作人员。二是对于法律理论知识学习的系统性不强。人社业务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较多,对法律内容的学习仅限于听一听、记一记,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对于法律内容还不能深入透彻的理解和领会。三是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提高。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更多的侧重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执法检查和工作实践方面做得还不够实、督促检查还不够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引导力度还不够,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抓共管、齐头并进还有欠缺。四是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具体措施等变化不大、方式不活、针对性不强,普法形式单一,大部分普法活动局限于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忽略了形式上的创新,普法宣传工作缺乏深度和亮度,普法效果还不够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决执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法治理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法治学习的规范化、常态化,确保人社干部能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把人社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坚持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强化对人社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带动和引领,探索建立健全疑难案件分析制度,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分析、座谈与交流,提高人社系统办案人员的法治业务能力。

    (三)创新普法方式,确保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根据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以接地气的普法内容、多元化的普法载体、多样化的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实际应用效果,真正使普法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同时,创新法治文化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知识比赛、普法文艺展示等各类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观念,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法治氛围。

                                2022年3月9日


供稿: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人: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