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财政建设报告
2020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财政法治工作,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坚持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财政工作始终。现将我局 2020 年度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财政职能、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 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协调,规范收入 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不断提升财 政管理水平。特别是落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要求,在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落实支出预算审查向 政策拓展的要求,取消各项挂钩机制,支出预算的安排坚持 零基预算、绩效预算等原则。在预算执行方面,严格在法定 时限内批复部门预决算,督促部门落实好预算编制和执行的 主体责任,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决算。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控制不同科目、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 预算执行督促力度,抓好资金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工作。按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机制。在 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整体化、公开化建设,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 理体系,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 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 用效益。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编制权责清单。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着力破解清单标准规范不统一、权责不对等、监督问责不具体、实用性不强等问题, 根据区编办要求,已从市财政局公布的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中认领本级本部门事项,形成峄城区财政系统权责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三定”规定等形势任务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清单内容,以保障权力清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使财政权力运行更加清晰明确、规范透明。
(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坚持“马上就办”,提高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 把依法行政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把按程序办事与提高效率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 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制定了《峄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峄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峄城区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财政执法监督更加规范。
(二)严格落实财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 度。为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根据区司法局要求,梳理了本单位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局机关执法岗位人员参加全区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完成年度执法证件审验和新办工作,切实加强财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政策文件管理。根据区发改委、区司法局要 求,梳理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对于其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坚决予以清理,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扎实开展。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落实财政文件失效、修订或延长有效期的后续工作,确保新旧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相衔接。
四、强化财政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审核程序。积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加强局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了《峄城区财政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行为和程序,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挥局党组集体领导的作用,对财政政策、重要工作等问题,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协商,最后集体决策;坚持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工作制度,讨论研究财政工作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坚持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分析全区财政经济形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定内部控制办法和财政法律风险防控办法,健全财政内部控制体系,细化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梳理筛查政策法律制定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明确主体责任,制定防控措施,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主动纠正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财政内部管理, 强化对财政性资金分配、政府采购、财政执法等关键部门和权力集中岗位的内部监督,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实行行政权力运行防控。一是推行政务公开,树立服务型机关新形象。依法实施政务公开,单位信息、办事指南、工作任务、工作计划、法律法规等均在网站对外公布, 并公布投诉监督电话。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预算公开及时性、全面性、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水平。在全面梳理总结预算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同步公开部门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提高部门经费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站开设了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在各部门自主公开的基础上,将区级部门的部门预算和政府预算统一集中进行公开,增强了预算透明度。三是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四是加强信访工作,建立举报制度,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
五、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升学法用法水平
(一)强化领导,完善依法履职责任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的重要部署,努力提高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推进建设法治财政进程,一是成立了峄城区财政局“七五”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明确“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期间财政干部各年度学法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学法形式,全面做好各项普法宣传工作,提高财政干部的执法水平。二是开展财政“七五”普法中期督查。以督查为载体,总结经验,补缺补差,提高完善,促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深入各部门、镇街开展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调研,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干部职工学法计划,不断加强学习力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示范作用,利用每周五全体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学习最新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向公众普法力度,形成全员普法的工作格局。一是根据本局职责,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扎实做好社会公众普法,注重向服务单位、管理对象、社会公众普及财政法法治知识 在峄城区举办了全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务培训班,区直各部门、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各镇街财政所的财务会计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财务人员提高了认识,开拓了视野,完善了知识体系,理解了常见实务核算,熟练了软件操作,为全区各级各单位顺利完成新旧衔接、全面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奠定了基础。二是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区财政部门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和便民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和其他财税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活动,向区人民传播法治理念。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在信息公开答复时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信息,尽可能掌握该信息的机关,最大程度满足申请人的要求。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与行政相对人沟通,充分了解其真实意愿,切实依法解决其合理诉求,经理化解矛盾,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七、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保障和落实
严格落实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法治财政建设落实和推进机制,切实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领导协调和组织保障,进一步明确喜欢任务分工,财政业务机构切实承担起本领域普法主体责任,为顺利开展法治财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峄城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