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峄城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出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工作责任清单》。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会议,并在会上对述法进行评议。制定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将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能力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律知识考查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二是强化法治督察工作。2022年五月,组成三个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十余个单位满意度调查、实地评估宣传等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开展督察,确保示范创建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见行见效。制定出台《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法治建设重点巡察内容清单的通知》,充分发挥党委巡察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有力推动中央、省市委各项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规范依法行政,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免罚、轻罚”清单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贯彻落实《峄城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2022年,全区共办理“免罚、轻罚”案件180件。二是加强执法监督。2022年开展执法监督检查2次,重点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入企执法报备、“汛期”执法、“不罚、轻罚”清单、乱罚款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2022年,对全区13家执法单位的115本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整改;2022年,共有16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报备入企执法检查次数1900余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区130余名执法证件新申领、年审、补考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四是切实推动依法决策。制定出台《峄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标准范围,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目录清单,努力提升我区重大行政事项决策水平,让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成为提高政府决策质量的有力支撑。严格履行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的法定程序,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便于公众参与的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2022年,共计审核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4项、规范性文件2件、重大事项66件。
(三)坚持法治为民,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按照“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的标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依托我区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矛盾化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确保基层群众最基本的法律需求得到有效满足。2022年法律顾问共化解村级矛盾纠纷300余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开展各类法律讲座、宣传150余场次,极大维护了村级和谐稳定,在群众中形成了崇法信法、护法守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畅通多元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2年以来峄城区人民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0件,其中受理20件,不予受理7件,未按要求补正3件。依法受理的案件现已审结17件,已审结的案件中维持5件,驳回行政复议5件,撤回申请终止3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履行1件,其中不服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1件。二是实施“一三五”工作模式,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夯实以党政为核心,各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一元主导、多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注重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优化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形成衔接互动、优势互补的工作业态,构建大调解格局。2022年,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矛盾纠纷40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60余起。落实“五化保障”,完善区、镇人民调解员名册库和专家库,广泛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引导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依法参与行政调解工作。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达到380人。三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2022年,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以服务困难群众为宗旨,以“法援惠民、应援尽援”为目标,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等工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3件;办结712件,结案率91%,其中民事案件150件,占受援案件总数的19%,刑事案件633件,占受援案件总数的81%,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损失300余万元,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推动法治宣传,扎实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要求各部门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压实部门的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组织全区一村一法律顾问、涉企法律服务团、机关干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宗教场所、景区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强化新媒体普法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普法”,运用网上平台发布普法信息800余条,依托于公众号发布信息690余篇,各类普法信息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220余篇。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2022年底阁建成镇北广场法治长廊、底阁村法治广场、底阁村法治一条街。底阁镇被市人大常委会授予基层立法联系点;底阁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望夫台村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村。
(六)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强化
着眼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排查整治活动,对重点人群逐人走访排查,切实做到重点人群“底数清、情况明”,并多措并举加强监管。2022年,远程视频会见127次,其中法院开庭8次、律师会见2 次,公安 1 次,纪委2次,其他单位1次。犯人家属视频会见113 次,不断深化亲情帮教活动。做好判前调查,累计238人次,为依法建议量刑判决裁定提供有力参考。社区矫正对象228名,无脱管漏管。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形成合力的能力仍显不足,推进深入研究本领域改革发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局面方面还需提高。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司法行政综合配套改革的力度和深度还有所欠缺,公共法律服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还有差距。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 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认真执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工作责任清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并形成述法报告,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改革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年内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周一例会会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依法治国理论等。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区司法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区各项部署,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抓手,锐意进取、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坚持“五个聚焦”,为新阶段峄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重点目标任务,争创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区
切实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推进作用,依据我区出台的《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工作方案》,从严从实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督促镇街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发挥作用。发挥我区榴乡诉递-法治化集成服务创新与实践工作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单体项目优势,出台《峄城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强化法治督察协同监督,协同区纪委监委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二)聚焦优化普法宣传,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峄城样板
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落实各项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定期组织培训会,增强专业法律素养。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植法治文化特色,发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新样板。
(三)聚焦优化行政执法监督,构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体系
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开展2023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工作。定期组织立法后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评估,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监督。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征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工作。
(四)聚焦完善行政复议机制,提升行政复议效能
提高行政复议审理质量,探索“繁简分流”的审理模式,提高办案效率。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提高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正职出庭应诉比率。开展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全区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加大行政应诉工作监督力度。
(五)聚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一线阵地
推进司法所建设“两个规范”落实,加大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力度,对标2023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新一轮优化升级。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依托“山东智慧调解”和“智慧矫正”平台,增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智能化。推动司法所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体建设,开展法律服务惠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