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峄城区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有关实施方案及意见,锚定目标、干在实处,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定不移走好新时代法治峄城建设的赶考之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突出政治建设,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把学习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特别是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采取多种方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专题研讨4次,利用周一点名学习会开展集中学习9次,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分别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1次。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学习取得新进步,思想受到“大洗礼”,政治立场更坚定,干事激情再高涨。
(二)突出统筹协调,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区能力水平。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区政府常务会议2023年度学法计划》,联合政府办和区委宣传部举办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讲座各两次。二是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办职能。高规格召开峄城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推进会议,动员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区申报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对表对标《峄城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强弱项补短板,夯实基础,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完成我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国家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向纵深发展。2023年以来协调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2次,区委依法治区办会议2次,各协调小组会议各2次。三是强化法治督察工作。2023年10月,组成三个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对7个镇(街)和8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深化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及“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实地督察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三)突出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3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3件,其中受理58件,依法受理的案件现已审结41件,已审结的案件中维持8件,驳回复议申请19件,撤回复议申请终止8件。确认违法4件,撤销2件。复议纠错率14.63%。其中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4件,已审结2件,无败诉。2023年以来,以峄城区人民政府及各镇(街)、部门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一审共45件(包括2022年结转3件),现已审结40件,败诉3件(包括2022年结转败诉2件),败诉率7.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分别为榴园镇败诉1件,吴林街道败诉1件,征收办败诉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二是加强执法主体管理。2023年共组织95名人员参加执法证申领、培训和考试工作,组织119名执法人员参与年审换证工作;组织全区执法骨干100余名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和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暨行政处罚裁量权梳理工作部署推进会。三是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组织开展2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先后对我区14个重点执法部门的51份案卷进行评查,出具8份反馈意见。 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项监督工作,汇总形成全区情况总结报告。四是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峄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发布《峄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2件,累计提出审查意见22条,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审查2件,累计10人次。制定出台《峄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构建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制度体系。2023年以来,累计审核政府合作协议45件,出具审核意见33件,法律顾问参与审核45件,累计90人次。
(四)突出稳字当头,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备案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档案库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民调解委员会7个,配备专职调解员共19名,在镇(街)设立镇(街)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特色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21名;村(社区)调委会共336个,配备调解主任337名,调委会设置形成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覆盖模式。2023年前三季度,峄城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00余件,根据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的要求,做好涉企矛盾化解工作,共化解涉企矛盾纠纷80余件,涉案标的额7100余万元。二是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管理工作。2023年5月组织召开全区行、专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会议暨《民法典》专题培训,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8月完成对区级行专调委会的半年检查,指出问题,整改落实。10月底完成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9月份诉调对接调委会新聘1名从信访战线退休下来的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年底对8名超龄的和身体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调解工作的调解员进行解聘。三是突出抓好重点人群管控。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排查整治活动,对重点人群逐人走访排查,切实做到重点人群“底数清、情况明”,并多措并举加强监管。准确掌握刑释人员动态信息,做好预释放人员衔接,了解刑释人员回归辖区情况。2023年累计接收安置帮教对象313人,刑释人员核实率、衔接率、安置率均达到100%。目前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0人,累计解矫服刑人员240人,社会调查评估271人次,均未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
(五)突出司法为民,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积极优化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入村协助村(社区)“两委”做好对涉及村集体资产处置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对涉及“三资”合同不完善、未签订合同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 的工作方案》,鼓励法律顾问积极参加“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律服务活动、“敬老月”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面对面咨询、发放法律书籍,不断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治意识。三是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全覆盖。通过发送《工作提醒函》、召开注册推进会、印发《峄城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公职律师备案工作,目前已完成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工作,省公职律师备案平台显示公职律师单位50家,公职律师注册人数7人。剩余其他单位已提交纸质材料待省厅审核,新增公职律师9人,目前均处于纸质材料已提交待省厅审核状态。四是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14件;办结749件,结案率92%,其中民事案件187件,刑事案件624件,行政案件3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和服务功能。公证积极参与招投标、挂牌出让、拆迁安置等各类重大活动,通过发挥公证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等独特职能,确保了各项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较好的为相关部门防范了法律风险。截至目前,已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22件,业务收费40余万元。其中为当事人上门服务11人次,为企业办理相关商事公证13件,为符合贫困、政府购买服务等公证费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公证24件。
(六)突出依法治理,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发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全区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全区法治书画作品征集活动通知。调度各单位报送普法工作计划、责任清单。组织司法所开展普法活动,在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点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参加雷锋月法律服务等系列活动。二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申报第九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组织对126个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初核。梳理334个行政村1342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名单。三是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各单位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中期评估自查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问题清单。按照市局及各单位要求撰写各类工作报告20余篇。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走实。局机关学习方式比较单一,缺少深入研究阐释,没能很好的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二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仍需加快推进,全区各镇(街)法治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设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较为薄弱,专职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法治工作人员多身兼数职且流动性大。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取得新突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强化统筹协调,高站位推进法治峄城建设。组织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2次、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等各类会议。认真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市对区法治建设考核等各项工作,扎实推动依法治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坚持依法办事,努力提升履职能力。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力争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法治力量。局主要负责人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大力鼓励和支持我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申领公职律师证,目前我局有公职律师4人,进一步增强了法治队伍力量。组织法治建设培训,提升法治能力素质。
四、2024年计划推进的重点工作
一是注重党建促业务。认真贯彻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着力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党建工作抓在日常,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党建业务两手抓同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抓好党建,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打造“党建+”品牌。坚定“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导向,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继续做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规范行政复议的受理、审理、决策、指导、监督、保障等工作。
三是做好“八五”普法“后半篇文章”。制定2024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要点,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督促各单位按每月一主题普法活动方案开展普法活动。组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强化日常培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优化升级。
四是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继续贯彻落实《枣庄市全面加强镇(街)法治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持续优化我区“法律明白人”先进工作经验,用好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推进乡情、法理双管齐下,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评议和民主议事,在重大事项讨论上建言献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
五是提高全区行政应诉水平,切实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持续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定期选取具有教育性的行政诉讼案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人员等进行旁听庭审。对不及时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的部门及时给予通报、约谈。继续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要求出庭负责人切实做到出庭出声,敢于直面矛盾纠纷,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继续做好对败诉案件的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