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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 峄城区农业农村局时间: 2025-02-21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制宣传,严格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台账,认真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成果应用,实现同一审批事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制定完善“农机上牌一件事”工作规程,逐步实现高频事项“一件事”服务场景全覆盖。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按照局年度计划确定的比例频次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聚焦乡村振兴、配合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出台。

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审查工作及公平竞争审查、数据报送工作,把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效率。2024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全面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1、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云平台等业务能力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60学时。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两次,通过考试15人,踊跃参加全市农业执法技能竞赛,带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2、强化执法作风建设。主动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制定并印发《峄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年行动方案》,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作风培养,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禁止和杜绝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执法犯法,防止“八小时外”行为失范失守。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聚集粮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绿剑护粮安”行动。围绕伏季休渔、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植物检疫、农机安全使用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活动开展以来检查农资市场60余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门店130余家次,玉米种子经营备案品种270个,抽检种子、农药、化肥样品34个;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4起,给予警告2起,责令限期整改6起,立案查处4起,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2家。

(四)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1、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年”活动,优化“联合接访+访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措施,规范接访下访流程,推动信访问题和矛盾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全年共处理信访投诉问题100余个。

2、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法》培训,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旁听庭审。

3、充分利用病虫害智能化监测设备开展重大害虫监测预警。同时出动专业技术人员,在对作物病虫、天敌系统调查的基础上,对小麦茎基腐病、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东亚飞蝗、粘虫、草地贪夜蛾、玉米锈病、番茄潜叶蛾等进行了重点监测。常规病虫系统调查每周1-2次,病虫发生情况施行周报告制度;重点病虫时时跟踪调查,施行日报告制度。全年发布《病虫情报》6期,上报模式报表16期次,植保情况31期次。

(五)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大政策制度调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活动举办等应评尽评、应审尽审。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应审尽审。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探索建立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轻微不罚清单,彰显农业执法温度。积极参加各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3、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制度。

4、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区政府官网,按照“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精准做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工作。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二、存在问题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通过统一认识、强化责任,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但仍存在不足。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一方面由于人员调整、退休等原因导致执法骨干人员大幅缩减,执法人员队伍后续力量跟不上,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另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由于不是专业出身,导致对法律法规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执法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

(二)综合执法配套保障不到位。由于农业综合执法资金、人力等资源限制,执法设备更新、执法服装配备等方面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要问题,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层层压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落实局主要领导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述法,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职述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区管干部、中层干部部门内部专题述法,推进领导干部更好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发力。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农业普法宣传。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组织好普法考试。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新修订施行的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对外宣传。三是深入开展调研,了解农民群众在实际生活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困惑,有针对性地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和内容,确保宣传内容与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紧密相关。

(二)加强农业执法监督。一是在春管春耕、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重要农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农业执法水平。三是推进信息化执法,提升执法精准度。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农资、农产品质量、屠宰行业等领域的监管信息平台,提高执法的靶向性和精准度,为农业执法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依据。

(三)提升农业执法水平。一是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积极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购置配备执法所需要专用执法设备,提升农业执法硬件水平。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学习,通过培训、开展研讨会等活动,提高执法骨干的专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严格执法程序,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确保办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积极参加案卷评查活动,提高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和办案质量。三是提升执法服务意识,以农民为中心,积极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法律指导和帮助,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农民。

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


供稿: 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审核人: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