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报送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统一部署,峄城区财政局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立足财政职能,围绕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等重点环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5年,区财政局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理财,主要举措与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法治根基
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与管理方面,坚决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政府采购监管、会计监督、金融市场监管等所有财政执法领域,均直接适用市级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未另行制定区级基准,确保了省、市、区三级执法标准的纵向一致,从源头杜绝了政出多门、标准不一的问题。
(二)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深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应用。 将上级裁量权基准文件的学习纳入“八五”普法和年度学法计划,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研读。积极推动裁量权基准数字化、信息化应用,依托“鲁执法”平台及内部管理系统,将基准内嵌于执法流程,为一线执法提供实时、标准的决策支持,有效压缩了人为随意裁量空间。
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制定并实施《峄城区财政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6方面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编制并公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推行“一张表单”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鲁执法”平台实现执法全程留痕。此举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市场秩序,执法效能与公正性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创新财会监督机制防范趋利执法。 制定实施《峄城区财政局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监测专项工作方案》,建立涵盖数据收集、分析、核查的全流程监测机制。每月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动态监控各执罚单位罚没收入,对异常增长情况及时启动核查分析,从财政监督角度有效防范了“以罚增收”、“畸轻畸重”等不规范执法问题。2025年度,全区罚没收入方面未发现系统性、趋利性违规执法问题。
(三)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构建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网络。 内部强化审批程序,压减非必要督导调研;外部主动加强与区司法局及执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享罚没收入监测数据、执法案卷评查等信息,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完善社会监督与诉求响应机制。 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涉企行政执法信访、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整改,回应社会关切。
(四) 优化建设科技保障体系,赋能智慧监管
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鲁执法”平台在财政执法中得到广泛应用,实现了涉企检查“事前备案、扫码入企、全程留痕”。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的深度应用,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透明度和效率。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通过统一的裁量标准、透明的执法程序、规范的检查方式(如“综合查一次”),显著减少了行政执法给市场主体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干扰。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能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部署
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及财政法治等相关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亲自审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罚没收入监测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
(二)坚持强化学法与监督
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重大决策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支持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按规定公开政务信息、执法信息,推动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强化督促落实与队伍建设
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强调要加强法治培训,提升全员法治素养,支持引进和培养法治人才,为财政依法行政提供坚实保障。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区财政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深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持续开展精准化、实战化法治学习,重点围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深度解读与复杂适用以及新法律法规解读,通过案例教学、技能比武等方式,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和专业研判水平。积极引进和培养既懂法律又精通财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二) 强化协同监督合力,完善执法制约机制
加强部门间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推动建立更为顺畅的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联合核查机制。
(三) 优化监管方式与服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巩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融合,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增强执法文书说理性。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提升“非接触式”监管和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四) 加强普法宣传与制度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落实“九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形式,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靶向性财政法治宣传。根据上级部署和执法实践反馈,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评估与完善建议工作。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制度,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邮政编码:2773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7526533 举报邮箱:dsjs@zz.shandong.cn
鲁公网安备 370404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40018 鲁ICP备07500287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