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峄政复终字〔2021〕1号)的送达说明
来源: 峄城区司法局时间:
2021-03-22
2021年1月20日,复议机关通过电话联系申请人刘*,经其同意将《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峄政复终字〔2021〕1号)通过邮寄送达申请人。2021年3月12日,复议机关收到EMS退回该件。退回原因为收件人长时间不自取,逾期。后复议机关多次联系申请人均联系不上,给申请人发短信也无人回复。因此将此《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峄政复终字〔2021〕1号)通过峄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特此说明。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