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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峄政复终字〔2021〕1号)的送达说明

时间:2021-03-22

2021年1月20日,复议机关通过电话联系申请人刘*,经其同意将《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峄政复终字〔2021〕1号)通过邮寄送达申请人。2021年3月12日,复议机关收到EMS退回该件。退回原因为收件人长时间不自取,逾期。后复议机关多次联系申请人均联系不上,给申请人发短信也无人回复。因此将此《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峄政复终字〔2021〕1号)通过峄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特此说明。

2021年3月22日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