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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峄政复终字〔2023〕50号

来源: 峄城区司法局时间: 2023-12-27


人:纪某博,男,汉族,2000**日出生,山东省某某市某某县某某花园新区

被申请人:枣庄市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李金清,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对其提交的投诉作出不予立案的行政行为不服,向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收到该申请后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了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经审查其撤回行政复议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机关已同意其撤回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31227


供稿: 峄城区司法局    来源:峄城区司法局   审核人: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