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峄城区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情况公示(第六批)
依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使用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21〕41号)和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关于使用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枣退役军人发〔2021〕12号)的要求,由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本人申请,所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峄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复审,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现对拟定使用专项基金困难帮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联系电话:7559676
附件:峄城区使用专项基金困难帮扶人员公示名单(第六批)
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峄城区使用专项基金困难帮扶人员公示名单(第六批)
序号 |
姓名 |
家庭住址 |
1 |
李志航 |
榴园镇 |
2 |
张红彬 |
阴平镇 |
3 |
孙井龙 |
阴平镇 |
4 |
孙中海 |
坛山街道 |
5 |
黄仁海 |
古邵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