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24〕26号)文件精神,经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本人申请,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峄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复审,现对拟定使用专项基金困难帮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提供事实依据,向峄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7559676
附件:峄城区使用专项基金困难帮扶人员公示名单
峄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4日
峄城区使用专项基金困难帮扶人员公示名单
|
序号 |
姓名 |
家庭住址 |
|
1 |
刘恒义 |
阴平镇陈楼村 |
|
2 |
宋兆国 |
坛山街道 |
|
3 |
张伟 |
古邵镇大荒村 |
|
4 |
吕高成 |
坛山街道 |
|
5 |
刘振才 |
底阁镇小刘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