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检查计划:对商业、工业非居民用户年检查不得少于2次,对居民用户每1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依据燃气用户上一年度登记安检日期,在到期前进行派工)。
2、抄表计划:工商业用户每月15号--25号进行抄表结算。
民用户每月1号-15号进行抄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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