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实验小学2025年招生简章

时间:2025-08-07

根据《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峄城区实验小学2025年招生简章,现公布如下:

一、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我区适龄儿童状况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资源供给等情况,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凡在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地学校申请,填写《峄城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附件1),学校审核后报区教体局批准,方可延缓入学。

二、招生原则、范围与招生计划

1.招生原则: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以适龄儿童的居住地、户籍地为依据。

2.招生范围:

(1)丁桥路以西,峄山路以东,民主路以北,峄州路以南;

(2)承水中路以北,仙坛路以西,丁桥路以东区域可选;

3.招生计划:12个班级,540人。

三、报名时间

8月12日--8月14日,进行一年级新生报名和审核;

8月15日上午,进行转学申请和审核。

请各位家长注意时间节点,过时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过时按照自动放弃安排。

四、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凡在我区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号)的规定,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和住所的随迁子女,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确因学校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按照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其他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监护人在峄城区有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以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协议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等信息为准)、稳定就业(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各项佐证材料均满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可在我校学校就读。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三)租房者子女入学政策。租房者需提供所租房产的不动产证等有效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按照证明已实际入住六个月以上的原则。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学位紧张的大校额学校,原则上不招收租住房新生和转入,学校负责审核材料统计报送教体局,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至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小学、初中就读;在峄台湾同胞子女就读小学、初中,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与所在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来峄创新创业的企业家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由区教体局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五、报名要求

(一)居住区服务学校界定

按照下列标准确定服务学校,具体为: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空余学校就读。在城区内租房或投靠亲属等迁户的均按照城区内有户无房、户籍有迁移进行界定,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空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房产应为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办公、公寓或门市等商业房产;户籍应为完整的家庭户籍。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2025年报名将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方式:

1.8月12日-14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请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附件2),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峄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具体网上报名流程详见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请家长们持续关注“榴乡教育”微信公众号、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公告栏。(附件3、4)

2.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请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是否通过。家长填报信息,经网上审核录取后,无需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网络查看录取结果;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可继续补充修改完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等待录取结果,也可到现场在老师的指导下填报,并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二)线下方式:

学校设线下现场指导服务,方便家长因网上报名疑难问题的解决。由一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咨询报名。

1.一年级新生现场指导服务时间:2025年8月12日﹣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指导服务地点:峄城区实验小学峄阳楼一楼。(统一从学校西门进校,东门出校)

3.现场服务需准备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房产证件(招生范围内房产)房产证件需是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是房屋所拥有权人。并且证件的房主与报名儿童在户口上能体现出亲属关系。如果房主的名字是父母的一方,户口本户主的名字也应是父母的一方。必须提供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祖父母也同样)。房产证是(外)祖父母的,必须提供父母无房产证明,父母名下有房产且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按父母名下房产招生范围入学。

不同情况,上交证件要求如下:

①住宅房产证(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上房手续和银行抵押手续)。②涉及拆迁的,招生范围内的由拆迁办颁发的房屋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偿的相关证明材料(拆迁验收号、结算证明等)。③城区内合法住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老居民,要提供土地使用证、至少半年的水费电费缴费发票等材料。④新购住房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要提供购房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抵押手续)、购房发票和上房手续(提供6个月的物业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水费、电费、燃气费票据等)。只有购房合同、购房交款票据,无法提供上房手续的不予认可。⑤新购回迁房、团购房、私人之间交易房屋等未过户的,须提供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房屋上房手续(提供6个月物业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水费、电费、燃气费票据等)。⑥属于区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需提供租赁人与区政府住房办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金交款票据或发票,水费、电费等交费票据。(温馨提醒:因我校为省优质均衡验收中化解大校额、大班额重点落实学校,由于学位的限制,原则上不招收租住房新生和转入,学校负责审核材料统计报送教体局,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至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本人拥有独立产权的商品房,不含网签购房协议、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用途的房产。

(2)户口证件:①峄城户籍:需提供户ロ本首页、索引页、户主页、父或母页、儿童页(其他页不要上交,以上户口页的原件按照顺序排放好,复印件请按照顺序钉在一起或复印在一张A4纸上)。②报名儿童的户口与户主的关系必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旁系亲属(如:伯父,叔父、伯母、婶母、姑、舅、姨等)一律不予受理。③报名时无户口的儿童不予受理。

(3)父母身份证件所需证件材料必须同时上传。因家长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而影响学生正常报名工作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家长自己承担。

4.现场服务审查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招生条件对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联合审查核对。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不予录取;对入户实地核查时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给正常招生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不予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不再录取。

5.8月20日(暂定)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领取入学通知书。

6.线上报名也需上传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

(三)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之后取得的上报到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空余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空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2.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填报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将严厉查处任何以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区教体局将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招生简章将在入学报名前对外发布和公示,同步公示学校接收转学申请的标准和时间。在招生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会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七、转学报名说明

1.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学校拟招收开学后二至六年级转学新生。如果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大于空余学位,学校将申报区教体局,协调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

3.具体要求:由于学校学位紧张,在城区内区直小学就读的学生不接收!转学招生的房产和户籍必须一致、必须是我校辖区以内的,否则不予接收!请家长持相关证件(户口、房产、父母身份证等)原件与复印件从学校西门凭工作人员发的序号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指定地点初审相关证件,审查完毕上交证件后离校。

4.审核小组审查相关证件,工作人员赴有关部门复核认定所交材料是否属实,并入户调查。

八、招生咨询电话

本简章仅供2025年一年级招生使用。我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请您不要轻信社会谣言、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在招生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答相关问题。请及时关注榴乡教育、峄城区实验小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随时关注招生动态。

咨询电话:18613670790,18563295082

咨询、接听电话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儿童延缓入学申请

附件2:爱山东APP

附件3:峄城区实验小学官方微信公众号

附件4:榴乡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