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枣教函【2025】27号)及《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峄教体发【2025】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制定本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生范围
1.在城区小学注册学籍,城区驻地;
2.峄山路以西至榴园界,坛山西路、峄州路以南,南至吴林界、跃进河(解放南路以东);
3.峄山路至丁桥路(以西)延长线之间可选。
二、报名时间
8月12日—15日(线上报名时间:12日—13日; 线下报名时间13日—15日)
三、报名条件
具有本校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
五、报名流程
(一)线上报名
采用"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平台,平台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实现招生平台"一网通办"。
1、线上报名条件:城区注册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拥有招生范围内“不动产权证"或“签订的购房网签合同”,其他房产证明不得在线上报名,报名不予审核。线上报名"招生类型"一栏只填写"有户籍有房产",其他选项不要填写,填写不予审核。
2、线上报名方式:
(1)请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2)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峄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3) 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4)完善和维护学生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
(5)填报所属学校;
(6)等待审核结果;
(7)查看入学须知。
3、网上报名说明:
①网上报名时,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和"监护人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自动出现与学区入学匹配的房产信息,无需再添加"房产信息",无需上传房产佐证材料。
②网上报名通过的学生,无须线下报名,直接打印《入学通知书》即可。凭通知书报到。
③网上报名时,学生信息、户籍信息和监护人完善信息后,大数据对比未出现房产信息,或者一次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请按驳回原因,在报名时间内可继续在网上补充完善报名材料,再次提交审核。
④对于符合线上条件但不清楚网上填报流程的个别情况,学校设线下现场服务,即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要求一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到校咨询。
网上报名指导服务地点:枣庄市第二十八中学 德润楼一楼最东头,八年级11班教室。
(二)线下报名
1、线下报名条件:双证不齐全及网上报名未通过的。
2、线下报名时间:8月13日至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3、线下报名地点:枣庄市第28中学德润楼一、二楼,敏行楼一、二楼
4、线下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成功后需要扫描二维码填写学生详细信息〔包含: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毕业学校班级、监护人(2名)姓名、监护人身份证号、监护人手机号、家庭住址〕如若不如实填写无法录取分班。
5、线下报名安排表:
日期 |
学校 |
时间 |
报名审核地点 |
休息室地点 |
8月13日 |
翰林小学 |
8:00—12:00 |
德润楼二楼①室 |
德润楼一楼①室 |
敏行楼二楼②室 |
敏行楼一楼②室 | |||
苏堂南北校 |
14:00—17:30 |
德润楼二楼①室 |
德润楼一楼①室 | |
敏行楼二楼②室 |
敏行楼一楼②室 | |||
8月14日 |
实验小学(1—6)班 |
8:00—12:00 |
德润楼二楼①室 |
德润楼一楼①室 |
敏行楼二楼②室 |
敏行楼一楼②室 | |||
实验小学(7—12)班 |
14:00—17:30 |
德润楼二楼①室 |
德润楼一楼①室 | |
敏行楼二楼②室 |
敏行楼一楼②室 | |||
8月15日 |
坛山小学 |
8:00—12:00 |
德润楼二楼①室 |
德润楼一楼①室 |
敏行楼二楼②室 |
敏行楼一楼②室 | |||
其他城区小学 |
14:00—17:30 |
德润楼二楼①室 |
德润楼一楼①室 | |
乡镇小学 |
敏行楼二楼②室 |
敏行楼一楼②室 |
6、线下报名佐证材料:
(1)房产证件(招生范围内房产)
有效居住证明指以下情况:
①住宅不动产证。
②涉及拆迁的,本服务区范围内的由拆迁办颁发的房屋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偿的相关证明材料(拆迁验收号、结算证明等)。
③城区内合法住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除提供原始户口本外,还要提供水、电交费手续和至少三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发票等;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④新购住房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要提供网签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抵押手续)、购房发票和上房手续(物业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水费电费等)。只有购房合同、购房交款票据,无法提供上房手续的不予认可。
⑤新购回迁房、团购房的,私人之间交易,房屋未过户,须提供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房屋上房手续(物业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水费、电费等)。本条审核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2)居民户口簿
①户口簿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学生与户主的直系亲属关系。户口跟祖父母的除了提供户主的户籍原件,还要提供父母的户籍原件。
②报名学生的户口,户主必须是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
(3)父母身份证。
(4)小学毕业证书。
备注: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复印按照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同向田子形排列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母身份证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自备档案袋(原件、复印件各一个,复印件留存;封面写清袋内资料名称)。
五、事项说明
(一)居住区服务界定
1、有效居住证明是指报名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所拥有的有效住房证明。并且,有效居住证明的房主与报名学生在户口上能体现出和父母或祖父母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有效住房证明房主的名字是父母的一方,户口本户主的名字是父母的另一方,必须提供父母结婚证的原件(祖父母也同样)。
2、属于区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需提供租赁人与区政府住房办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金交款票据或发票,水费、电费等缴费票据。
3、对于学生在祖父母家居住的,需同时提供有效住房证明、相关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上有学生直系亲属转出、转入记录,结婚证等)以及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到不动产开无房证明)。
(二)具体要求
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空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按照下列标准确定服务学校,具体为: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本人拥有独立产权的商品房,不含房屋不动产证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用途的房产;户籍应为完整的家庭户。
3、乡镇小学毕业学生,房产属于招生范围内的,上交所有材料(户籍信息、房产信息及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8月16日—17日线下房产专项审查和入户核查。8月18日上午8:00—11:30领回材料原件(其余时间不单独发放,请家长按时领取。)
4.对符合政府规定的优秀企业家、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材料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5.欢迎广大家长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切勿轻信招生谣传的虚假承诺和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的各种招生欺诈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六、入学报到
已被录取的学生,携带《入学通知书》于8月30日8:00入班报到,接受入学教育。
七、招生说明
1、学区范围指学区内的住宅,不含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不含在建和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
2、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校属于大校额学校,不招收租住房新生和转入。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至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
3、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未到校说明情况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
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填报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
5、现场报名时,仅限一名家长(学生无需到校)进入学校报名。
6、本简章仅供我校2025年新七年级招生使用,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7、招生咨询电话:7557151 咨询、接听电话时间:8月12日—8月15日(8:00—12:00 ,14:00—17:30)
温馨提示:
1、关注公众号(榴乡教育 / 枣庄市第二十八中学)发布的信息。
2、请不要听信社会谣传和个人承诺违规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弄虚作假举报电话:8122772。
枣庄市第二十八中学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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