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刘强同志,主持卫生院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人事科。
副院长:王雪梅同志,负责医疗、护理、医技、院感、中医、药品器械采购、医政及临床各科室、医改、满意度提升、医疗安全控制、医疗纠纷调解、业务学习、行政查房、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医防融合、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医疗反腐、群众满意度、计划生育等及国家基本公卫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等各项迎检工作,分管:医政科、护理部、院感办、影像科、化验室、手术室、发热门诊、预检登记、妇保儿保科等。
副院长:孟超同志,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健康扶贫、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各项工作(除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外)和卫生室管理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卫办、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卫生应急、预防接种科等。
副院长:李翱同志,负责后勤管理、医疗保险、 医养结合(两院一体)、信息化建设、劳动纪律、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投诉处置、打击两非、扫黑除恶、无偿献血、人员招聘、任期考核、宣传、信访、项目建设(基建)、招商引资、社会事务、行政值班、精神文明、拥军优抚、红十字等工作的督导、考核、协调、统筹;分管:院办公室、总务科、医保办、工会、安全办、宣传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