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注意事项
一、凡是住院病人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病房作息时间。上午为查房治疗时间,病人不得随意离开病房。
三、经常保持病室清洁、整齐、卫生,用具物品放置有序。注意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不串病室、保持病室内安静。
四、爱护病室内公物、节约用水,个人钱款、用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被盗。
五、未经医护人员许可,病人不得擅自更换床位,住院期间不准外出、不得留客食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须事先向主管医生请假并签署外出知情同意书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医院、并于返回病房后及时通知值班医生或护士。
六、病人不得在办公室逗留、不得私自翻阅病历及其他记录。
七、住院期间病人要密切配合、服从治疗。不经主管医生同意不得自请会诊或外出会诊、护理、自行服药等。
八、住院病人一律不允许向医护人员赠送礼物或钱款,支持院方落实廉洁行医的有关规定。
九、经医生决定出院的病人,要顾全大局,积极办理出院手续。如借故推诿、拖延或有违反院方行为者,医院有权责令出院或通知组织处理。
十、为帮助医院改进工作,欢迎提出改进意见。
探视管理制度
1、探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探视,查房、换药、治疗、抢救时须暂时在病区外等候。学龄前儿童、宠物不得进入病区。2、严禁将刀、剪、玻璃器皿、药品、瓷器、钝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病区。避免携带不新鲜的食物,防止患者暴饮暴食。3、保持病区环境的安静、整洁、安全,禁止吸烟。4、探视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5、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事宜,如有病情变化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6、陪护人员随身携带陪护证,一人一证,不得转借、涂改。7、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8、疫情期间封闭病区不允许探视,特殊情况联系病区护士长。
健康宣教制度1、责任护士按要求及时、认真做好住院患者健康宣教,介绍病区环境、病区管理制度、疾病相关知识、治疗、护理等有关事宜,语言通俗易懂。2、结合病人具体情况,分阶段给予疾病相关的保健指导并及时评估宣教效果。3、结合病区收治的病种、季节变化等特点,对病人进行健康知识及安全防范教育。工休座谈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病人反馈意见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4、各病区要备有健康教育宣传册,供病人阅读。5、利用板报宣传疾病健康知识,做到标题醒目、图文并茂,提高健康宣教的有效性。6、病人出院前,做好健康指导,如药物治疗的重要性、药物的剂量、作用与副作用及门诊随访等事宜。7、护理部、护士长定期对健康宣教实施情况进行评估。8、宣教方法:集体讲解、个别指导、文字宣传等。
住院患者服药制度
1、给药时必须执行“三查九对一注意”。三查:操作前、中、后;九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失效期、过敏史;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疗效和不良反应。2、按时发放药物,发药前要备好温度适宜的开水。3、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按顺序发药,如有疑问经核对清楚无误后再发出。4、服药时应详细检查患者的口腔、舌下、颊部、指缝、袖口等,确认药物已服下,方可离开,防止藏药。对有引吐行为的患者服药后要在护士视线内停留10~15分钟,以防吐药。5、护士发药时,须由另一名护士协助,药盒或药杯不得随意乱放,注意周围环境及患者动态,防止患者抢药、自取药或弄翻药盒或药杯。6、对拒服药患者,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躁动不合作者,可留在最后服,必要时遵医嘱采取其他途径给药。7、服药后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医师。8、 服药完毕,清点用物,防止遗失在病室内造成意外。发药用具要定期清洁、消毒。
饮食管理制度1、病人饮食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士根据医嘱查对饮食单并在床头卡上做好标识。2、病人饮食指导要通俗易懂、具体,介绍健康饮食知识及治疗饮食的意义,督促病人主动配合,凡禁食病人、特殊饮食,应有醒目标识。3、开饭时,查看治疗饮食是否正确,停止一切非紧急的治疗及检查,观察病人饮食情况,对生活不能自理者,要给予协助。4、 征求病人意见及建议,对反映的问题及时与营养师取得联系,提高病人对营养、饮食的满意度。5、饮食护理中注意病人文化差异,尊重病人风俗习惯,尽量给予满足。6、配餐员离开餐室必须做到随手关门,餐具、食品与生活用品分类放置,餐室保持整洁、卫生。7、护士长应随时抽查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总务基建部。
患者入、出院制度
一、患者入院应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急)诊病历、记账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等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应优先保证危重症患者入院治疗,平诊患者应到有关专科病房登记待床入院。
二、患者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三、患者出院应当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当依结账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四、医师、护士应当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用药、营养、康复训练及工作生活中的注意事项等指导。
五、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请病区主管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由患者或其家属在病程中签字知情同意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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