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概况
公共服务职能:
(一)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我区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
(二)承担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工作,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时报送疾病信息,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
(四)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和镇(街道)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
(五)承担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理论及技术相关临床研究、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工作。
(六)承担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
(七)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工作,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八)承担疾病和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九)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担全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监督执法。
历史沿革:2004年2月在原峄城区卫生防疫站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2024年原峄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合并,成立区卫生健康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区卫生监督所牌子,保留区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区卫生检测检验中心牌子。
股室概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7个机构,办公室、党群工作室、财务与审计室、传染病防制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毒室牌子)、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室(挂地方病防制室、精神卫生室牌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室、免疫规划室、艾滋病防制室、结核病防制室、监测室(挂职业卫生室、食品营养与环境卫生监测室、学校卫生室)、健康教育室(挂宣传室牌子)、检验室、业务管理室、法制稽查室、监督一室、监督二室、监督三室。
设备人员概况:占地6763平方米,办公用房2573.25平方米。中心实验室面积1000余平方,仪器设备700余万元。
区疾控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3名。设党总支书记1名(正科级)、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