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待遇的建议)

时间:2025-08-22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峄城区始终将离任村干部关怀保障作为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的重要举措,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财政保障、规范动态管理三重机制,确保离任村干部“离岗不离党、离任不离心、退位不褪色”,切实激发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为乡村振兴凝聚持续动能。

一、精准界定范围,强化制度刚性。制定出台《关于落实连续任职满6年、累计任职满9年及以上正常离任村主职干部待遇的通知》,明确发放对象为在村连续任职满两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三届或9年及以上,正常离任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树立“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用人导向,明确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等不予发放离任村主职干部待遇的11种情形。

二、科学梯次补贴,突出激励效能。坚持公平合理、激励导向的原则,综合考虑任职年限、工作贡献、现实表现及现有待遇水平等多重因素,确保补贴政策既体现对离任村干部的关怀,又强化“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作用。按照担任村主职干部每满一年每月补贴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生活补贴。正常离任村主职干部因财政支付而领取的各项补贴待遇总额与按照本通知计算得出的本人每月应领取生活补贴数额的比例,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行。

三、闭环管理保障,确保政策落地。正常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列支,属地镇街考虑各村财务状况等因素,适时适当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按照半年一次及时足额发放正常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明确发放流程,由属地镇街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照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村级公示、镇街审核、公告的方式进行,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流程公开透明。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政策解释答复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化解矛盾。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