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0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推动儿科中成药市场发展的建议)

第114006号

来源:峄城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06-30

***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推动儿科中成药市场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切中了当前医保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对于推动医保制度的完善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出建议(问题)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涉及协办单位3条,已采纳落实(解决)1条,落实率100%。

一、中医优势病种动态调整工作进展

近年来,我局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在中医优势病种范围和标准的确定与调整方面持续发力。截至目前,市局已将12种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医保重点保障范畴,并根据临床实践和费用数据,不断优化病种标准。同时,建立了中医优势病种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定期收集医疗机构反馈、诊疗技术进展以及费用变化等信息,及时调整病种范围和标准,以适应中医药发展和临床需求。

二、DRG付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版本更新与优化。紧跟国家和市级医保部门关于DRG付费改革的步伐,按时更新调整DRG付费分组版本。目前,已完成2.0版本的更新工作,确保分组更科学合理,能准确反映各类疾病诊疗特点,特别是中医诊疗的独特性。二是基准点数与系数调整。为体现中医药服务的价值,在DRG付费中,对重大、危急、技术难度较高的中医DRG组,适当提高了基准点数。同时,对中医特色突出的病种,设置了单独的系数,增强中医诊疗在DRG付费中的优势体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完善政策细节。进一步细化中医优势病种动态调整的标准和流程,引入更多临床数据和患者反馈,提高病种调整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同时,优化DRG付费中中医相关分组的基准点数和系数确定方法,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确保政策落地顺畅。二是强化政策宣传与培训。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政策培训,重点解读中医优势病种和DRG付费政策,提高医疗机构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引导其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监督与评估。建立医保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中医诊疗医保支付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保障中医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于推动儿科中成药市场发展的建议》提出建议(问题)7条,其中涉及我单位2条,涉及协办单位5条,已采纳落实(解决)2条,落实率100%。

一、落实医保政策支持,助力儿科中成药准入

一是推进医保目录动态调整。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医保药品目录管理要求,积极关注国家药品审评动态,针对已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的儿科中成药,主动向上级医保部门反馈峄城区临床用药需求,争取将更多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儿科中成药纳入医保目录。二是优化医保支付标准。对已纳入医保目录的儿科中成药,结合其临床应用特点和成本效益,科学核定医保支付标准。

二、协同多部门联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共同落实儿科中成药研发生产的税收等减免政策。协助企业对接税务部门,指导其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减免等优惠,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积极配合药监部门推进儿科中成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申报指导。二是探索创新采购机制。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积极探索儿科中成药采购新模式。针对临床急需、独家品种,建议上级部门将其纳入省级药品带量采购范围,或采取“一省带多省”联盟采购形式,拓宽产品进入医疗机构的渠道。同时,优化采购流程,缩短儿科中成药从生产到临床使用的周期。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政策研究与争取。持续关注国家、省级医保政策动态,深入研究儿科中成药在定价、准入、采购等环节的创新政策,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试点机会,推动建立更符合儿科用药特点的医保支持机制。二是深化政企沟通服务。建立儿科中成药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开展政策宣讲和需求调研,及时解决企业在医保准入、价格核定等方面的难点问题,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三是推动多方协同共治。联合卫健、药监等部门,共同推进儿科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制定、疗效评价体系建设,以循证医学证据支撑医保政策优化,形成“研发-准入-使用”全链条支持体系。

再次感谢您们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切实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峄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