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对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支持。经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开展调解员年度考核
严格按照《峄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和专职调解员管理工作,落实对人民调解员的各项管理规定。开展半年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调解员聘任程序选聘人员,落实调解员奖惩措施,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出。目前,区、镇(街道)专职调解员33人,村(队)调解员337人,2024年以来联合派驻单位重新选聘人民调解员10人,新备案的人民调解组织1个。
二、发挥宣传的引导作用,提高公众知晓率
拓宽宣传方式,采用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开展宣传,线下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点、派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调解的法律法规政策。线上利用公众号、今日头条账号对人民调解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扩宽宣传的受众面,提升群众对调解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引导公众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以来,峄城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00余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10余件,涉案标的额1.3亿余元。
三、加强与调解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实现多元化解
加强与调解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区司法局、法院、信访、综治等主管部门相互沟通衔接,推动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和衔接,构建多元化解矛盾机制,有效促使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实现定纷止争的目的。加强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区内各调解会的专业性作用,强化调委会之间联动,形成“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2024年以来组织召开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相关工作座谈会2次。
四、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提升调解质效
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加强业务知识、调解技巧、民生政策和各类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提升调解质效和群众的满意度。严格矛盾纠纷个案奖补案卷的审核标准,规范开展调解并通过调解案卷做好调解全过程记录,做好调解案件的回访,掌握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2024年以来分别从业务知识、调解案例、平台上传等多个角度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4次。
五、完善保障机制,激发工作活力
将调解员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个案奖补案卷的收集,避免积压案卷,一个季度内完成上一个季度市级、区级矛盾纠纷个案奖补案卷的审核。严格按照《枣庄市矛盾纠纷化解个案奖补暂行办法》和《峄城区矛盾纠纷化解人民调解员补贴及个案奖补暂行办法》认真做好各种补贴的发放,严格校对补贴发放金额和名单,避免出现错发、漏发等情况。2024年以来审核市级人民调解卷宗385件,审核区级人民调解卷宗130件,及时对审查案卷问题情况逐一反馈并督导整改,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事人信息不完整的案卷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建设,大力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峄城”建设作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培训与管理,提升调解员的实战能力。邀请优秀法官和专业法律从业者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利用个案奖补审核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调解卷宗的规范化,严格按照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解聘流程,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优化调解员队伍。二是检查与指导,优化调解工作质效。建立“半年一检查、年度一考核”工作制度,对调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升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质效。三是调处与宣传,彰显人民调解成效。坚持一手抓调处,一手抓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利用正确途径解决纠纷,使辖区群众树立“有矛盾就找调解组织”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