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3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的建议)

时间:2025-09-29

**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定点租赁要求。2024年7月委托枣庄恒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峄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及定点租赁框架协议项目”进行采购。印发《关于明确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区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公务用车“四定点”服务。

二是规范车型选择与租赁管理。依托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用车单位申请租赁用车,需按照活动方案在平台填写租赁申请,平台对用车事由、人数、车型、路线有明确规定。《关于明确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需在平台申请、备案。

三是严格落实合同价格管理。将各入围定点租赁供应商的入围报价、租赁车型及超时、超里程的结算费用在《关于明确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标出并要求入围供应商严格执行。强化全流程智慧监管,推进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与定点服务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实现车辆保险投保、维修工单、租赁订单等数据实时共享,提升监管精准度。联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开展“四定点”执行情况交叉检查,重点核查合同履行、费用结算、服务质量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式”整改销号,确保监管闭环。

取得成效:一是管理效能显著提升。通过建立统一的定点服务标准和监管体系,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四定点”制度明确了各环节操作规范和责任主体,实现公务用车使用全流程的标准化管理。二是运行成本逐渐降低。在集中采购和规模效应下,峄城区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定点租赁规范车型匹配与价格标准,避免高价租赁和车型浪费。三是服务质量优化升级。定点服务单位通过竞争入选,为保持合作资格,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定点租赁公司优化车辆调度和服务流程,公务用车使用单位满意度显著提升,车辆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