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区电动车管理的议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电动车交通安全问题的关注。城市电动车的管理是交警交通部门的职责,我局将积极配合交警、交通部门做好电动车管理工作。
祝工作顺利!
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日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邮政编码:2773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7526533 举报邮箱:dsjs@zz.shandong.cn
鲁公网安备 370404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40018 鲁ICP备075002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