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将原中医院旧址并入枣师附小的建议)

第16号

来源:峄城区住建局 时间:2019-06-15

****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原中医院旧址并入枣师附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教育问题的关注。经咨询区规划分局,原中医院用地性质已改为教育用地,可以用于学校建设。我局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对附小进行扩建,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在此,再次感谢你们对教育问题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