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第7号

时间:2024-06-05

***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关于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经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建议6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解决)1条,落实率100%。

按照《关于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内容,我局依据自身职能,加强对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问题的监管工作,同时加强与区相关部门联合监管,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排查力度,确保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落到实处。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